關於群眾舉報和巡視巡察移交問題線索 典型案例的通報(二)

現將近年來群眾舉報和巡視巡察移交的涉及村黨員幹部的部分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1、馬莊鄉張班棗村黨支部書記張聚儒有關違紀問題。2018年,張班棗村村民選舉委員會違規收取參選人員費用,在選民登記中存在將未滿18週歲村民登記為選民、重複登記等問題,從而導致選舉失敗。張聚儒對此負有主要領導責任。2019年11月,張聚儒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榆林鄉石河村黨支部書記許志華有關違紀問題。2015年12月,石河村實施安全飲水項目工程。工程結束後,石河村委會未將應退還群眾的自來水安裝費退還給群眾,侵害群眾利益,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許志華負有直接責任。2019年9月,許志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胙城鄉西辛莊村黨員劉春江有關違紀問題。2017年12月,劉春江在胙城鄉西辛莊村自家超市內放置兩張自動麻將桌供人賭博,為賭博提供條件,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2019年9月,劉春江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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