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司機注意了!在車牌上動心思?交警面前,這些都是“小兒科”!


猛獁新聞·東方今報記者 李瑋/綜合報道

自復工復產以來,鄭州交警三大隊持續開展各類運輸企業交通違法整治行動,重點關注大型貨運車輛、工程運輸車輛、渣土車、客運車輛等涉牌涉證交通違法。

焦作司機注意了!在車牌上動心思?交警面前,這些都是“小兒科”!

為躲避電子警察的抓拍,一些駕駛員自作聰明,在車輛號牌上動手腳,駕駛車輛超速超載、闖紅燈、闖禁行、逆行,企圖瞞天過海,逃避監管及處罰。殊不知聰明反被聰明誤,這些遮擋、汙損、變造偽造機動車號牌的“小伎倆”在交通警察的面前簡直就是“小兒科”。

鄭州交警三大隊重點辦民警紀永軍表示,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上,涉牌交通違法始終是交通警察開展交通管理工作的重點,其中,運輸車輛涉牌的違法行為危害極大,夜間行駛超速超載、闖紅燈、闖禁行等惡劣交通違法行為頻發,給道路交通安全帶來巨大的隱患。個別心存僥倖的駕駛員通常使用膠水、隱形噴劑等物質噴塗在號牌上或使用工具破壞號牌上的反光材料,使號牌字符的反光性能不一致或底色反光不均勻,造成電子監控不能準確識別,或者私自安裝“翻牌器”、大功率燈光設施、故意在號牌上留下泥垢、將號牌彎曲折斷等方式處理,更有甚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以躲避抓拍。針對此類違法行為,交通民警通過大數據研判分析,使用“稽查布控”系統,網上巡查道路交通監控設施,進行“車臉識別”和“人臉識別”,輕鬆使涉牌違法車輛現出原形,精準確認違法車輛駕駛人。

焦作司機注意了!在車牌上動心思?交警面前,這些都是“小兒科”!

何為故意遮擋、汙損號牌?紀永軍介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條第二款規定:“機動車號牌應當按照規定懸掛並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汙損。”因此,保持號牌的清晰、完整是駕駛人的法定義務,凡故意採取遮擋、玷汙損壞或放任號牌汙損不及時處理的方式,導致肉眼或電子警察不能正常識別的行為,都屬於故意遮擋、汙損號牌。

涉牌交通違法嚴重擾亂了正常的交通秩序,給道路交通安全帶來很大隱患。下一步,鄭州交警三大隊將繼續深度利用大數據平臺嚴查、嚴管、嚴格處理涉牌違法車輛及駕駛員,最大限度消除涉牌違法帶來的安全隱患。同時呼籲廣大交通參與者共同抵制故意遮擋、汙損、變造偽造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共同維護城市有序、安全的交通環境。

(感謝韓黎劍楊晨曦提供線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