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外未成年留學生生命出了問題,中國法律能判其父母遺棄罪嗎?

老蔸子


在國外留學的未成年的學生。家長犯的不是遺棄。。而是主觀故意。。。。。


農村教書匠


出國求學,崇洋媚外,責任自負,承擔後果,哪能遺棄,不能與遺棄並論。


天辰助鼠


真正的遺棄是不管未成年人的死活,任其自生自滅,是極端不負責的父母。能送到國外留學的未成年留學生一定是花巨資進入相關託咐程序,從時空上,無間隙有限度的監管並不會差。這要算"遺棄"也是高標準的。[我想靜靜]


獅子座者


父母國籍中國,孩子是通過非法途徑或者借留學名義變相的送給國外家庭扶養的,是可以追究的吧,如果是通過正常留學途徑出國留學的,法律還真拿他們沒辦法,只能是道德譴責!


守護者不忘初心


要看當初他們託管給國外的相關文件,受委託監護人如果沒有取得中國相關機構認可的資質,亦或出問題以後受委託人在兩國法律規定中都不適格做為被告承擔責任,那麼父母很有可能被國家追究對未成年人未盡監管義務責任。當然,大多數時候我們都是本著同情原則免予追究刑事責任。不是不可能,而是很有可能告訴他們,錯誤已經釀成惡果,節哀順變吧!


講點你我都懂的


我認為,沒人去定他們的罪,因為,出國也應辦個簽證手續,是經過批准了的。只能受到良心的責備吧,叫打掉牙齒肚裡吞吧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