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转?台湾民众攻占行政机构,头目魏扬等二审改判有罪

六年前发生的台湾群众攻占台当局行政机构事件,台湾检方共起诉132人,后来行政机构撤告,仍有21人无法撤回公诉,其中魏扬一审判无罪,另11人有罪。案经上诉,台湾“高等法院”逆转依“煽惑他人犯罪”,将魏扬判刑4月、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逆转?台湾民众攻占行政机构,头目魏扬等二审改判有罪

“323攻占行政机构”案源于魏扬与“黑岛青阵线”部分成员,伙同其他占台当局立法机构的人员,于2014年3月23日晚上7点,号召民众在台当局行政机构周边拒马上铺起棉被,爬入行政机构,并在正门前广场进行静坐抗议等行为。

此外,也有大批民众与学生,闯进行政机构“政务委员”陈希舜办公室与行政机构电器室,当时在场人士与员警发生拉扯等状况。

检方起诉后,台北地院判魏扬在内的10名被告无罪,陈姓等11名被告涉犯“妨害公务等罪”,则分别被判刑有期徒刑3月至5月、得易科罚金,检不服提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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