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圖壁縣法院:把矛盾糾紛化在訴前

“我理解你們兩位的心情,但是吵架是起不到任何作用的,我們還是應該先平復心情來解決這個事情。”近日,在新疆呼圖壁縣人民法院的調解室裡,人民調解員楊慧耐心地對情緒激動的原被告二人進行勸導。

2015年4月被告閆某以購買農資資金週轉困難為由,向原告王某借款110000元,並承諾在一年內還清此款。在此期間更換了兩次借條,直到2019年4月,王某再次向閆某催要還款時,閆某卻故意逃避,因而王某向法院提起訴訟,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在人民調解員的主持調解下,原被告達成了統一的意見並簽訂了調解協議書,在拿到調解協議書後,王某滿意的離開了。

一起原本至少耗時2到3個月的民事案件,在雙方自願、訴前調解、法律保障的情況下僅用時30分鐘就解決了,高效率的背後帶來的是群眾不斷提升的司法獲得感。(曾曉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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