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星宇以合同詐騙罪被樺甸市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有期徒刑二年十個月,並處罰金十五萬元

樺甸市人民檢察院於2020年4月23日以合同詐騙罪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周星宇被樺甸市人民法院一審判決:一、有期徒刑二年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五萬元;

二、退賠被害人孟令奇經濟損失人民幣50000元,退賠彭修玉等275名被害人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45403.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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