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被騙錢款難以追回?遂川警方:看看這騙子的“幫凶”!

怒!為何被騙錢款難以追回?遂川警方:看看這騙子的“幫兇”!


先來問幾個問題:

詐騙轉賬是如何實現的?

為何有些被騙錢款難以追回?

對於電信網絡詐騙,不管是什麼手法,最後也是最關鍵的一步,就是讓受害人往一個銀行賬戶裡轉賬。這些銀行賬戶有的是個人銀行卡號,有的是企業對公賬戶。如果受害人一旦把錢打過去,詐騙分子就會迅速地把這個銀行卡里的錢化整為零轉走


那麼

詐騙分子哪來那麼多銀行卡號?


近日,遂川警方抓獲一名“辦、賣、轉、銷”銀行對公賬戶的犯罪嫌疑人,繳獲對公賬戶4張、公司營業執照13張、手機5部及註冊公司“成套”材料3份


為何被騙錢款難以追回?遂川警方:看看這騙子的“幫兇”!


所謂“成套”材料,意味著不僅僅包括銀行卡本身,還包括了U盾、密碼、以及手機卡。而“成套”對公賬戶,也包括了公司的所有信息:營業執照、對公銀行賬戶、公章一應俱全。轉賬需要驗證碼,成套資料中的手機卡就實現了這個目的。

對公賬戶本是用於企業之間資金往來的,相對於個人賬戶,企業對公賬戶的資金流動量更大,資金流轉更為便利,因而受到電信詐騙作案人員的青睞,買賣銀行卡,尤其是對公賬號逐漸形成了一條黑色、灰色產業鏈條。


2020年3月,遂川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民警在偵辦一起詐騙案中發現,犯罪嫌疑人李某通過網絡及熟人介紹,僱傭他人以企業法人代表的身份註冊公司,領取營業執照後再到各銀行開通企業對公賬戶,每人拿到數千元的報酬後,再轉手賣給從事電信網絡詐騙的犯罪分子。

為什麼有些被騙錢款那麼難追回?

詐騙分子的這些“幫兇”可謂“功不可沒”!


在獲得該線索後,遂川警方對此立即展開調查,通過前期大量工作,民警在縣城某賓館內將李某抓獲歸案,並當場繳獲大量企業對公資料及銀行卡。


為何被騙錢款難以追回?遂川警方:看看這騙子的“幫兇”!


經訊問,犯罪嫌疑人李某於2019年5月在網上發現辦理對公賬戶及個人銀行卡提供給上家可以牟利,在明知他人購買銀行卡、U盾等物品是用於電信網絡犯罪的情況下,還是繼續用本人信息申請銀行卡出售給上家,之後找到朋友以上千元的價格購買整套對公、對私銀行卡(包括銀行卡、手機卡、U盾和身份證號碼),再以數千元的價格轉賣給上家賺取差價,李某共非法獲利數萬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為何被騙錢款難以追回?遂川警方:看看這騙子的“幫兇”!


隨意買賣銀行卡、營業執照和對公賬戶為各種電信網絡犯罪提供了便利,已成為助推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的“黑灰產業”。警方提醒:出售個人銀行卡或者充當所謂的“法人代表”,只能是佔小便宜惹大麻煩。


【警方鄭重提醒】

現在許多人安全意識不強,為了蠅頭小利將自己的銀行賬戶賣掉,以為卡里沒錢無所謂,其實大錯特錯!實名制銀行卡一旦被收售者用於電信詐騙、洗錢等犯罪活動,將給戶主帶來巨大的法律風險,導致個人信用、財產雙重受損,甚至會被捲入刑事案件,到那時,想自證清白、撇清關係可是件麻煩事。

對於買賣出租、出借出售、購買銀行賬戶(含銀行卡)或者支付賬戶的單位和個人及相關組織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虛構代理關係開立銀行賬戶或者支付賬戶的單位和個人,將被銀行列為為期5年的信用懲戒對象,並向社會公佈,同時涉嫌違法犯罪,得不償失。

1、買賣公司營業執照(對公賬戶)的,涉嫌非法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

2、我國《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規定,銀行卡及其賬戶只限經發卡銀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轉借。買賣銀行卡的,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3、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的,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4、利用信用卡實施詐騙的,涉嫌信用卡詐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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