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川“會計”涉黑案22人一審獲刑,2名首犯分別獲刑17年、15年


遂川“會計”涉黑案22人一審獲刑,2名首犯分別獲刑17年、15年

近日

江西省遂川縣人民法院依法對

被告人郭某英、李某樑等19人涉黑案

進行一審宣判

遂川“會計”涉黑案22人一審獲刑,2名首犯分別獲刑17年、15年

遂川“會計”涉黑案22人一審獲刑,2名首犯分別獲刑17年、15年

同時,遂川縣人民法院還對另案處理的王某某等3名被告人(犯罪時未滿十八週歲)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罪名判處兩年三個月至八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均並處罰金。

經法院審理查明

遂川“會計”涉黑案22人一審獲刑,2名首犯分別獲刑17年、15年

▲宣判現場

以郭某英、李某樑為首的犯罪團伙,近年來為彰顯其勢力,確立強勢地位,先後實施了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嚴重破壞了當地的經濟、社會秩序。

期間

該組織對外打著“會計”團伙的旗號,長期實施違法犯罪行為,插手並暴力干預民間糾紛,當街圍毆他人,為索要工程多次尋釁滋事,在遂川縣城、禾源鎮等地迅速積累了惡名,形成了重大負面影響,給當地群眾形成強大心理威懾,嚴重破壞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

通過暴力、威脅和其他手段,長期把控禾源石材運輸業務,對禾源鎮石材經營者和石材運輸從業人員形成了巨大的心理威懾,破壞了正常的運輸市場秩序,降低了禾源鎮石材產品的市場競爭力,危害了禾源鎮石材產業的健康發展;

利用非法運輸木材司機從事違法活動不敢聲張的心理,趁機

勒索財物,對拒絕給錢者不予放行,對給錢者幫助放哨,形成了非法運輸木材利益鏈。在形成、發展、壯大過程中,為了樹立組織在社會上的強勢地位,實施多起惡性鬥毆事件,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嚴重影響公眾安全感。

遂川“會計”涉黑案22人一審獲刑,2名首犯分別獲刑17年、15年

▲宣判現場

近年來該組織共實施尋釁滋事、敲詐勒索、聚眾鬥毆等犯罪行為5起、其他違法事實9起,

致1人重傷,3人輕傷,6人輕微傷。

經法院審理查明

以被告人郭某英、李某樑為首的犯罪集團,通過有組織地實施大量違法犯罪活動以獲取強勢地位,組織層級清晰,組織紀律明確,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具備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特徵、經濟特徵、行為特徵、危害性特徵,依法應認定為黑社會性質組織。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地位和作用、認罪悔罪的表現及對社會的危害性等,法院依法作出上述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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