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际密切配合,积极做好疫情期间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为做好疫情期间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龙窝司法所在紫金县司法局的指导下,积极与监狱进行衔接,充分发挥司法所在疫情期间对重点人员的稳控职能。

龙窝司法所接到揭阳监狱关于钟某某的刑满释放通知后,立即与钟某某所在的村委会进行核查并与其家属进行联系。经核查,钟某某属于二级精神残疾人员,家中父母已亡,未婚,只有哥哥一个亲人,老家房屋早已坍塌荒废,而其哥哥年龄偏大,家中也因经济负担较重无力承担照顾钟某某刑满释放后生活,属于无房可住,无亲可投,无工作能力的“三无人员”。龙窝司法所得知钟某某情况后立即与紫金县司法局和龙窝镇党委政府汇报,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判分析,按照广东省关于“三无人员”的相关政策,结合钟某某实际情况,讨论出合理的解决方法,量身定制帮扶教育方案。在征求钟某某家属同意后,拟将其安置在精神病院。

4月7日下午,根据疫情期间相关规定,刑满释放人员李某某在完成体检,测体温、做核酸等检查无异状后,由揭阳监狱工作人员将钟某某送至河源,并与龙窝司法所工作人员完成交接工作,随后将钟某某在其家属的陪同下安全送至精神病院进行体检并办理了入院手续。

因钟某某属于二级精神残疾,当地政府已经帮其购买社保,并与当地村委会衔接,也积极帮其申请农村低保,解决钟某某在精神病院的生活费问题。


市际密切配合,积极做好疫情期间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市际密切配合,积极做好疫情期间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龙窝司法所工作人员与揭阳监狱狱警办理办理交接相关手续)


市际密切配合,积极做好疫情期间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向钟某某讲解安置帮教的相关法律法规、疫情防控知识和政策)

此次安置工作真正贯彻落实了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本质要求。针对特殊人员又是重点帮教对象,龙窝司法所能够积极协调当地镇府并与监狱共同配合,做到刑满释放人员“无缝衔接”,并对刑释人员住所地进行安置,积极争取申请低保,解决生活问题,并告知疫情期间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真正达到了安置和帮教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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