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12368热点问题解答(六)

哪些情形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12368热点问题解答(六)

临近“五一国际劳动节”

在享受小长假到来之前

还要坚守工作打卡3天


在日常工作生活中

签订合同、加班、调休、工伤

......

总有一些令人

关(头)心(疼)的劳动问题


本期12368诉讼程序小课堂

法官将继续围绕劳动争议

常见问题为大家逐一进行解答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双方发生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虽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实际行使劳动权利,履行了劳动义务,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双方发生争议,也属劳动争议。

法条提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产生的争议,人民法院是否受理?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产生的争议,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法条提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五条

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因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产生的争议,人民法院是否受理?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因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产生的争议,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法条提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五条

4、劳动者因为工伤、职业病,请求用人单位依法承担给予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人民法院是否受理?

劳动者因为工伤、职业病,请求用人单位依法承担给予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法条提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六条

5、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是否受理?

劳动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特别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法条提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三条

6、不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应该在多少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的,除终局裁决外,当事人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法条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

7、当事人已经签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作的调解书后反悔,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是否受理?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法条提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一条

8、劳动争议案件中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又申请撤诉,能否再次起诉?

不能。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又申请撤诉,经人民法院审查准予撤诉的,原仲裁裁决自人民法院裁定送达当事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条提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经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纠纷准予撤诉或驳回起诉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从何时起生效的解释》第一条

9、当事人因超过起诉期间而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的,原仲裁裁决何时生效?

当事人因超过起诉期间而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的,原仲裁裁决自起诉期间届满之次日起恢复法律效力。

法条提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经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纠纷准予撤诉或驳回起诉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从何时起生效的解释》第二条

10、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不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同一裁决,能否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不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同一裁决,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并案审理,双方当事人互为原告和被告。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继续审理。

法条提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




来源|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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