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封杀你-P2P网贷

现在一提起P2P网贷,就有很多人会联想到暴力催收,高利贷等等。P2P网贷到底是什么,为什么在国内被玩坏,封杀。

P2P起源于国外,英美国家已经比较成熟。他的前身追溯到尤努斯的格莱美模式,创建的目的是弥补商业银行对小额信贷不足。后来06年的时候传入内地,某安信业,某安,某信等巨头开始成立小贷机构,这一批基本模式都是助贷模式,助贷模式就是银行放款,机构担保。银行收利息,机构收担保费,客户用资金,这非常好的弥补了传统金融机构放贷末端。要知道那时候基本银行是放给大机构的,对于个人消费信贷基本觉得风险高,收益低。所以,小贷的出现是一种创新。但是小贷的出现基本上是天生带着高利的基因,普遍年化的36以上。

这种助贷模式,经过几年发展。慢慢的变味了。经过那些聪明的中国人的加工,说从银行拿资金多麻烦,为啥不从海量民间吸收资金。巨头们纷纷成立融资部门,监管以为是创新,态度模棱两可。这也不算什么,关键是在11年以后成立的某些机构,他们玩着玩着,尽然打起了擦边球。

从海量民间吸收资金,成立理财部门,然后成立放款端。这本来也没啥,关键是两点:合同金额和资金池。海量资金汇到一个人账户里,再由一个人放出去,这种情况基本监管不到,玩成了闭环。资金进出不受监管,某些机构随意挪用资金,造成海量的资金风险。合同金额,客户的贷款金额普遍被扣除了20%左右得服务费。P2P,意思就是人对人,客户需要借款5万,机构发个标的,是7万,包含36个月总中介服务费2万。然后融资端显示客户借款7万,大家纷纷投标(基本被承诺收益年化10以上)。投满标后到账7万,给客户5万,自己直接2万到手。这不算什么,关键是给客户是等额本息,给出标人是月息等等。客户逾期,闭环内垫付,自己抽走闭环资金,最后玩成了击鼓传花。客户真实资金成本在50以上,却风险留给了出资人!

甚至演变出一些超利贷!!!

P2P,随着国家的监管会完善,机构退出转型,资金是服务社会的牢笼,不是坏人坑害百姓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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