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沒有意義,還餘歡喜。

人生的意義在哪裡?這是千百年來人類探討的問題,沒有一種說法得到全部人的認同。

古希臘哲學是站在自然的角度去認識人。所有的事物都是在自然規律的包裹下,人也逃不脫自然的法則,人的意義就是適應自然,自然的意義也就是人的意義。

學院哲學是在維護上帝的前提下去認識人。人的思想以及自然界的一切都不是以自身為前提而存在的,是源於上帝的意志,所有的規則是上帝的規則,人的意義是上帝安排好的宿命。

近代西方哲學由於工業時代的來臨,科學觀念的確立,對於人的認識更多從理性出發,對於人的主觀能動性給予肯定,文藝復興的人文主義堅定了人在認識上的主體地位。人的意義更多在社會及道德層面上,如何使人自由、幸福是人的意義。

人的意義脫離了自身都毫無意義。在自然的角度,一切都都是從產生經歷成長直到毀滅,人逃不過生老病死,就算長生不老,也會隨著自然的生滅而不復存在。那麼他就是無意義的。

在上帝的角度來看,一切早已命中註定,就算想反抗宿命的安排,也註定逃不過此生的輪迴,所做的一切不過是鏡花水月,最終脫不開的虛妄。那麼也是沒有意義的。

人的意義就只能落在自身上,需要從道德上賦予自身意義。這不能說錯,也不能說全對。道德是好的,是假設在人性本善的前提下,人都是有德行的,如果從此論他是沒錯的。但是人都是有慾望的,要靠人的意志去去堅定道德,人性又是經不起拷問的,所以也不是全對。那麼人的意義也要打個問號。

人不能認識自己,在任何角度都是無意義的。那麼就拋開意義不談,從認識自己開始,在能有德行最好,沒有也不為惡的前提下,做好身邊能做好的小事,找到一個能使自己心生歡喜的事物或興趣。我們都想活成自己希望的樣子,人生沒有意義,還餘歡喜。

人生沒有意義,還餘歡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