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存比例降低、提現額度上浮50%,杭州公積金提取新政喜憂參半!

上週日,“杭州發佈”公示了一系列公積金新政策:

(1)對支付房租壓力較大的無房職工,2020年6月30日前可按月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提取限額按現有標準上浮50%(根據3月19日發佈的《關於妥善應對疫情進一步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杭州十區提取限額標準為1500元/月) 。

(2)企業在與職工充分協商的前提下,可在2020年6月30日前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最低至3%或緩繳住房公積金,期間不影響職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積金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3)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職工,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能正常還款的,不作逾期處理,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徵信部門。

從復工以來杭州市的一些動作看,從對在外租房的企業員工給予每人500元的租房補貼,到3月27日,杭州市宣佈將陸續向全體在杭人員發放5億元消費券、再到現在公積金提取比例上浮,每一個都是實打實的惠民政策,也真正做到了財政稅收取之於民、用之於民,讓每一個市民得到好處的同時盤活了復工之後稍顯僵化的市場經濟。

繳存比例降低、提現額度上浮50%,杭州公積金提取新政喜憂參半!


(一)公積金新政中,不利因素浮現

但是這一次杭州公積金新政,大多數人在為公積金提取限額按現有標準上浮50%感到高興的同時,卻沒有注意到一個讓人憂慮的政策:企業可申請降低公積金繳存比例!

我們來仔細看一下降低繳存比例這一條全文: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在與職工充分協商的前提下,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並提交決議書,可申請在2020年6月30日前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最低至3%或緩繳住房公積金。”

(二)為何說新政出臺喜憂參半?

我們都或多或少知道,體制內和體制外,工會、職工代表大會的職權稍顯不同。

其中體制外的大部分工會、職工代表大會體現的並非完全是職工的意志,從無數企業裁員、勞動仲裁等案例角度來看,很多工會、職工代表大會並沒有很好的起到員工和企業主之間的溝通紐帶作用。

資本永不眠,逐利是資本的天性。僅僅依靠一句和職工充分協調溝通、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並提交決議書,並不能很好地保護勞動者的權力。

因為體制外大部分工會,沒有實權!

很多情況下,這個充分協商很可能就是企業主以工作、工資為籌碼迫使勞動者做出妥協的過程。

誠然員工和企業之間應該相互扶持、共克時艱。但是新政沒有具體規定申請降低之後何時恢復。對於企業主而言,最優選想永遠是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的運營成本。很顯然,降低公積金繳存比例就是非常快速地降低公司的運營成本的選項。

在這種情況下,可以說沒有行政指令強制要求,對於企業主來說降低繳存比例時間越長越好,永遠維持低繳納比例最好。而對於每一個普通的勞動弱勢群體,公積金繳納比例越低、時間越長,其損失將越來越多、生活質量也將大不如前!

浙江說房,為你帶來不一樣的樓市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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