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发布机动车停车场服务收费提醒告诫函:各类停车场停车不超过30分钟将免费


4月22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机动车停车场服务收费提醒告诫函,对停车场各类服务收费标准提出明确要求。其中,尤为值得关注的是,各类停车场对停车不超过30分钟的车辆,将给予免费。


告诫函指出,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性停车场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政府定价。不得超标准收费,不得改变规定的计价方式。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性停车场经营者不得超范围收费。停车场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开封市停车场管理办公室核定的停车泊位。
告诫函明确了多种免收停车费情形,包括在各类收费停车场所停车时间不超过30分钟的车辆,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执行应急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在城市道路设立的专用临时停车泊位待客的出租车等。
告诫函要求,对收费行为不公示或公示不规范、超标准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的机动车停车场经营者,市市场监管局将按照《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有关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5000元以下罚款;对没有违法所得的,依据价格违法行为的有关规定处理。

开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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