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歲未婚被親媽抄鐵棍暴打:巨嬰媽媽,對孩子危害最大

這兩天,一段親媽抄鐵棍暴打成年女兒的視頻迅速在網絡上火了起來。

30歲未婚被親媽抄鐵棍暴打:巨嬰媽媽,對孩子危害最大

30歲未婚被親媽抄鐵棍暴打:巨嬰媽媽,對孩子危害最大

30歲未婚被親媽抄鐵棍暴打:巨嬰媽媽,對孩子危害最大

女兒被打得皮開肉綻

因為警方的介入,媽媽因暴力傷害女兒被拘留。這件事情更多的信息出現在了公眾面前:

1、這個江蘇常州的家庭重男輕女,媽媽給兒子買房,女兒有怨言,媽媽卻覺得天經地義,還覺得女兒的埋怨很不可思議。2、女兒30歲了還沒結婚,母親不能接受。3、女兒向母親索賠8萬元,母親為女兒的要求“氣到幾次暈過去”。

有很多評論看得人也很扎心,其中有一個人說:你這樣做,你的女兒更加嫁不出去。

我很認同這句話。

這個女兒能有今天,也許託她母親所“賜”。

“原生家庭”成了這幾年人們又愛又恨又煩的一個詞,但是我們卻不能不談。

在9012年的今天,80後、90後都已經認為“愛情是一種態度,婚姻已不是人類的必須品”,可是這位母親還在“逼嫁”。

母親把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女兒,甚至不惜用暴力的手段,把女兒打得傷痕累累,直到被刑拘還完全不能接受:“我打我的女兒關別人什麼事?”

按照一位心理學家的說法,這種“我的孩子我想咋樣就咋樣,別人管不著”的態度完全是一種巨嬰思想。

9012年的人也完全認可偉大的詩人的話:

“你的孩子,其實不是你的孩子,他們是生命對於自身渴望而誕生的孩子。他們通過你來到這世界,卻非因你而來,他們在你身邊,卻並不屬於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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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嬰不允許兒女跟自己有不一樣的想法。

孩子是有獨立人格的人,他們有獨立意志,他們想要做什麼,只要不傷害別人、傷害社會,是他們自己的選擇,任何人不可以強迫他們。

但是巨嬰可不這麼想:“你怎麼可以這樣?你的想法怎麼可以不是我的想法?”

她接受不了別人,尤其是身邊的人、最親近的人,跟她的想法是不一樣的。

為什麼說是巨嬰?

嬰兒長大的過程就是母親放手的過程,跟孩子在人格上分離,不干涉、不強求。

如果你不能跟孩子在人格上分離,那你可能自己本身還是一個跟母親“共生”的嬰兒:

我的想法是我的想法,也必須是你的想法;我的手是我的手,你的手也必須是我的手。如果不是,我會很憤怒:我的腦袋怎麼可能不是我的想法,我的手怎麼可以不聽我的使喚?我打你我就是在打我自己,我打我自己怎麼可能會犯法?

這就是這位母親聽到女兒索賠數次暈過去的心理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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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這位巨嬰媽媽很可能成功地毀了女兒。

經常遭受虐待和毆打,甚至能發展到用鐵棍打,可見這位女兒過得很不容易,她自己在警察面前也說自己很痛苦。

一般來說,趨樂避苦是人的本性,這個環境令自己痛苦,人都會逃離。

這個新聞的留言區有很多網友留言,吐槽自己也有一個控制慾很強的媽媽,也有很多人成功地逃離了自己的原生家庭,通過自己的努力,過上了幸福的生活。

而我自己,也是眾多“逃離原生家庭”中的一員。

我當年在30歲“高齡”毅然決然地考上了北京的研究生,不能不感謝我有一位控制慾極強的媽媽。

我當年如逃離虎口一樣地堅定,是因為我覺得我留下來我不被我媽打死我也會自殺的,活在一個人的控制之下實在太痛苦了。

我媽是那種大小事情都得聽她的,不聽她的她會把你罵死的人,倒掉一碗剩飯會被她指著鼻子罵半小時,甚至鍋沒蓋嚴實都能在大年初一,人們最忌諱聽到“死”這個字的大吉大利的日子,也被她咬牙切齒地罵“你去死”。

在那些日子我嚴重抑鬱,經常會想到死,因為那種生活真的太痛苦了,真的生不如死。被貶低、被羞辱、被罵、被打……這樣的人生活著還有什麼意義?

好在我逃離了,還在北京過上了不錯的日子。

我以前在家的時候,每天冬天都要生一場大病,病到起不了床,要輸液,要養好些日子才能好起來。

可是30歲以後的我,到了北京之後竟然很少生病,很少吃藥,在北京的這麼多年過去了我沒有再輸過液。

有一位諮詢師同行有一次跟我討論這個話題的時候說了一句:“在母親身邊,你覺得你不配活著。”

所以經常生病,是我的潛意識在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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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這位女兒的日子可能過得比大部分要痛苦,可是為什麼她不逃離?

很有可能是母親的強勢與控制極大地防礙了她的自我發展,成功地被母親“廢掉”了。

我在前文提過,當孩子長大了之後,如果還把TA當作一個嬰兒,不讓TA走路,TA的行走能力會失去。

巨嬰型的母親也會為兒女代勞一切,比如:

這類型的母親在跟孩子玩積木的時候,孩子由於心智年齡還遠未成熟到大人的思維,一歲的孩子很可能會只在一塊上再放一塊。這其實符合TA的心理發展,但是巨嬰型的母親不會考慮到孩子的發展階段,她覺得“這麼簡單你怎麼可以不會?”

因為巨嬰的思維是“我的思維就是你的思維”,她看到孩子不會就覺得好像是自己不會一樣。她受不了,於是一把搶過積木:“來,我替你搭!”

孩子在旁邊“哇”地哭了,這個母親還會說:“不會搭還哭?”

於是孩子以後不再搭積木了。

任何事情她都會干涉、代勞,久而久之,孩子可能什麼都不會了。

該分離的時候不分離,結果想離開的時候也離不開了。很多“啃老族”也是這樣養成的。

這就是暴打女兒的母親說“慣壞”女兒了,有可能在以前她過多地替女兒做了很多,結果把女兒廢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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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巨嬰的母親容易養出“配不上”的女兒。

巨嬰的母親沒有換位思考的能力,處處以自己的想法為中心,如果別人的想法、做法跟自己不一樣,在她眼裡都是“錯的”。

而且“巨嬰”還有一種潛意識,認為自己是萬能的,所有人天經地義地圍繞著她自己轉。

為了證明自己是“萬能”的宇宙的中心,她常常會貶低別人,抬高自己。所以控制型的巨嬰母親都會有嚴重自卑的孩子。

而如果這個家庭還重男輕女,那麼這個家庭中的女孩子會自卑到有嚴重的“不配感”。如果這樣的女孩子覺得自己不夠好、配不上男人、配不上更多的生活,就很難和同性以及異性發展親密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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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巨嬰的母親容易讓女兒害怕親密關係。

從這起案件當中我們看得出來,母親對30歲的女兒說打就打,說罵說罵,女兒完全沒有尊嚴可言,更談不上親密、和諧。

一位心理學家曾說過:所有的關係都是你和媽媽的關係的重複。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他們用自己的行動教育孩子,而孩子也會複製父母的行為。

如果父母對彼此、對孩子是有愛的、溫暖的,孩子從父母那裡得到了溫暖和愛,也會複製父母的行為,把愛和溫暖給予別人,可是如果父母對孩子是冰冷的、暴力的,孩子如何能發展出跟別人親密、和諧的關係來呢?

很多原生家庭有暴力行為的孩子沒有能力與別人建立親密關係,甚至害怕親密關係,一定程度上因為原生家庭的親密就意味著暴力,意味著傷害。

所以,原生家庭真的會阻礙孩子有一個好的未來,網友的“你這麼做,女兒更嫁不出去”是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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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被母親暴打的女兒應該如何自救呢?

首先,放棄對母親的要求和幻想。

這則新聞中的女兒抱怨母親偏心,只給哥哥買房而不給自己買,是女兒一直對母親抱有期待,希望母親轉變觀點,男女平等。

可是從母親聽說女兒跟自己索賠就數次暈過去的表現來看,從母親認為打孩子跟別人無關的觀念來看,母親不可能改變。這麼大的年齡讓她去成長、去改變、去接受新的觀念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所以這個女兒要改變現狀首先要靠自己,放棄改變母親的不切實際的想法。

其次,跟母親分離,包括精神和生活。

雖然這位女兒能力較弱,但是意識上還是有分離的意識的。從她跟母親索賠8萬這一點就可以看出,她有獨立的人格意識,不認為母親打她就是天經地義的,也不認為母親給哥哥買房而不給她買就是對的。

但是隻有意識是不夠的,她的能力最好能配得上她的意識。如果只有獨立的意識而沒有獨立的能力,也不可能真正獨立。

這個時候,必須重新認識自己,看看自己有哪些能力是可以養活自己的。想辦法提升自己,讓自己過上好的生活才是必須的,也是最重要的。

跟原生家庭分離,是要徹底擺脫對原生家庭的依賴,不再期待家庭對自己負責。

很多人在成長一段時間後會特別痛苦,他們認為自己今天的痛苦和糟亂的生活都是原生家庭造成的,可是別忘了:人是有自主性的。

記得有一個故事:一個酒鬼的父親養出了兩個兒子,哥哥一個成為議員,弟弟一個成為酒鬼。

別人問起來:“你為什麼會有今天?”

兩個人的回答是一樣的:“我有一個酒鬼的父親,我還能怎麼樣呢?”

回答一樣,可是含義並不一樣。

議員哥哥認為,我有一個這樣的父親,我不靠自己努力怎麼行呢?

可是酒鬼弟弟卻認為:我有一個這樣的父親,我又能怎麼樣呢?我也只好成為一個酒鬼。

你的原生家庭只能影響你的過去,卻不能決定你的未來。你的未來在你自己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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