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重拳!杭可、容百兩家科創板公司招股書信披存在問題,雙雙被罰1年內不得公開發行

《科創板日報》(深圳,記者 莫磬箻)訊,4月10日,證監會和上交所批量發出科創板相關行政監管措施。

其中,科創板容百科技(688005.SH)、杭可科技(688006.SH)雙雙公告,收到證監會監管措施決定,因其招股書對比克電池的信息披露存在問題。

2019年11月7日,容百科技公告對比克動力的2.06億應收款項逾期,隨後杭可科技披露對比克動力的應收賬款餘額合計約1.06億元,並提示回款風險。

根據最新回款進展公告,容百科技對比克動力回款極微,而杭可科技與比克動力的回款計劃仍在溝通協調中。與此同時,前述監管措施決定牽出了兩家公司在相關信披上存有漏洞。

據證監會查明,容百科技在申請科創板IPO過程中,其招股書並未披露公司曾在2019年 7月1日起將比克動力信用額度調整為0,並且未披露比克動力還款的實質是以自身開具的商業承兌匯票為主來償還逾期應收賬款。

杭可科技對於比克動力的信披也存在瑕疵。據查,比克動力曾在2018年12月暫停四期項目合同(該等合同已付款15%款項),但招股書並未予披露。此外2018年10月至2019年6月期間比克動力共有12筆商業承兌匯票、合計1.17億元到期未能承兌,但招股書並未作披露。

因上述信披問題容百科技和杭可科技均被出具1年內不予受理其公開發行申請的監管措施。此外證監會對2家公司的保薦代表人採取監管談話措施,當地證監局對2家公司的會計師事務所、簽字會計師採取了出具警示函的措施。

據通報,容百科技IPO保薦代表人未勤勉盡責,對公司客戶信用風險、應收賬款回收等情況的核查不充分。簽字會計師出具的文件中未準確說明比克動力主要回款實質為自身開具的商業承兌匯票的情況,未能關注到容百科技招股說明書中相關內容不準確的情況。

杭可科技保代也未做到勤勉盡責,對發行人合同執行、應收票據兌付等情況的核查不充分。簽字會計師瞭解到比克動力應收票據到期無法承兌的事實,但未充分評估相關風險,未執行進一步的審計程序,也未在上交所問詢回覆中披露。

《科創板日報》記者試圖聯繫容百科技和杭可科技進一步採訪上述信披問題產生的因由,但至截稿未果。

針對兩家公司的信披“紕漏”,投行人士分析,“反過來看,如果比克電池沒出事,之前的處理是常規的,發行人和中介本身可能也不想‘節外生枝’。但主要就是比克電池出了問題,所以核心關鍵在於這兩家公司是什麼時候知道比克出事的。”

公司及中介的考慮外界無法得知。確定的是,招股說明書是發行上市申請的重要文件,市場和投資者對此高度關注,信披質量是市場的生命線。《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辦法(試行)》第三十四條規定,證監會制定的信息披露規則是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不論上述規則是否有明確規定,凡是對投資者作出價值判斷和投資決策有重大影響的信息,發行人均應當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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