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养薄葬 村陵园生态安葬老人骨灰

厚养薄葬 村陵园生态安葬老人骨灰

本报讯4月10日,邢台县晏家屯镇庞马村党员王国伟响应该县殡葬改革号召,经与全家沟通,84岁的爷爷去世后在市殡仪馆召开追思会,进行遗体火化。家人领取骨灰后在村陵园进行生态安葬,不再装棺土葬。全程没有吹鼓手,没有宴席,也没有灵棚,在场人员默哀、鞠躬,向逝者告别。这是邢台县实行殡葬改革以来实施火化的第一例。

“我们全家有4名党员,包括奶奶也是一名老党员,曾经是村里的干部。现在推行殡葬改革,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作为一个党员家庭,我们更要积极带头响应。”王国伟说,他们要大力弘扬厚养薄葬和绿色殡葬理念,不断推动移风易俗,用实际行动保护好绿水青山。

党员干部带头率先垂范,带头实行去世家属遗体火化、推行丧事简办,是邢台县深化殡葬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该县日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方案》,采取建立台账、合理利用殡葬服务资源、建设县级城镇公益性公墓等十项措施,大力推进殡葬改革,推动殡葬事业绿色、科学、健康发展,确保10月1日前全县火化率达到100%目标。

“我们第一时间发出倡议,希望广大干部群众发扬尊老敬老、守望相助的传统美德,树立厚养薄葬的新观念,弘扬绿色文明的新风尚。呼吁民众对长辈们多敬孝心,多相携相助,去世治丧力戒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互相攀比,以节俭的方式寄托哀思,传承美好家风,教育引导后人。”邢台县文明办相关负责人说。

据了解,邢台县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引导群众树立生态文明环保的绿色殡葬理念,在全县推行以“厚养薄葬”和“追思

会”模式为主要内容的丧事礼仪改革。要求各乡镇党委、政府要督导各行政村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修改完善章程,明确职责,完善制度,要把推行火葬、严禁土葬写入村规民约,让广大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相互监督,形成良好习惯和风气。

4月15日起,该县对去世后执行遗体火化并且按要求葬入公墓的邢台县户籍非财政供养人员全面实行惠民丧葬,免除丧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相关费用由县财政负担。对推进殡葬改革,主动火化的事主由乡镇给予适当奖励。(邢台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刘晓燕通讯员王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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