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书般的老赖”-唐山黄淑芬案的启示和思考


“教科书般的老赖”-唐山黄淑芬案的启示和思考


案情回顾


这是个几年前的案例,案情的脉络是这样的,车主黄淑芬驾驶小轿车行驶中,受害人赵某等三人违反交通规则骑自行车横穿马路,车主躲闪不及将其撞倒,伤势严重,入院后经历一段时间的治疗无效身亡,期间李某儿子赵勇与车主黄淑芬就老人的赔偿问题产生了严重的纠纷,并将整个事件以及黄淑芬的“老赖”视频发到微博上,舆论沸腾,还上了央视的新闻1+1,白岩松也进行了点评,最终法院判黄淑芬赔偿金额为124万多,量刑8个月,至今尚有70多万没有还上,具体细节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微博上找出来看看。


此案已经过去了一段时间了,由于一次意外让一方死者付出了生命代价,家属无尽的悲痛,另外一方陷入经济困局,相信大家都深表同情,刨除情绪因素以及道德审判,烫心保打算从此案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保险在其中发挥作用聊聊看,也给朋友们一个重要的参考。


发生了交通事故,首先要责任认定确认责任归属,借用法律界资深人士的一句话:我国法律有一种尴尬就是同案不同判,同样的行人横穿马路被机动车撞倒,对于责任归属的比例在具体相似的案例中也各有不同,回到本案,据本案当事人黄淑芬描述,由于其驾驶车辆有买车险,交强险保额12万,商业险30万,当时的判断是即使受害人在事故中死亡车险的保额也足够了,于是交警建议她承担主要责任,具体比例为黄淑芬承担70%,受害人承担30%,黄淑芬承担的部分由保险公司赔付,这样更能照顾受害人的利益,但是事出所料,受害人成为了植物人,身故前光是治疗费用花掉72万,受害人家属索赔后经法院宣判医疗费用、护理费、营养费、伤残补助金、后续的营养费、护理费,精神抚慰金等等合计124万多,经济赔偿以及刑事责任都付出后,黄淑芬也通过援助的律师走上了维权之路,也提出了一些诉求,具体不一一描述。


烫心保想说的是,法制社会应该让双方当事人都能得到司法的公平,同时,我们也要在日常生活中知道如何保护好自己,如何保障好自己,结合本案,我觉得有几个点值得我们总结和思考:


1、责任认定:这一点相当重要,黄淑芬从自利的角度当初应该坚持对自己有利的责任认定,视情况可以通过申请复核、执法监督、诉讼等途径进行重新认定,因为后续的经济赔偿远远超出她的能力范围,而且还负了刑事责任入狱8个月,如果一开始她认为责任认定不合理,可以根据从案情的具体描述来看,黄淑芬是有机会承担次要责任的,哪怕是出于人道主义最后多付出一点也是对受害人的体恤,不至于自己力不从心陷入危机;


2、肇事车辆买的商业险保额只有30万?!这么少的保额如何够呢,记得车险电话销售向烫心保推销车险的时候推荐的商业险保额都是100万或150万,这样才能做到风险覆盖吧,

看看法院判黄淑芬赔偿的金额是多少,124万!况且,黄淑芬还是保险的从业人员,某安唐山分公司的代理人,对于车险以及交通事故的认定学习还不够,可谓遗憾,用其代理律师的话来说,商业险仅30万元,投保时存在侥幸心理,对驾驶车辆存在的风险估计不足


3、受害人没有任何保险,处于保险的裸奔状态,躺在ICU里面临高昂的治疗费用,护理费和营养费等等,肇事者的保险额度不高,支付能力也有限,如何办?如果此时拥有意外险和百万医疗险,至少紧急治疗后续的治疗费用不必担心,维权索赔的金额可以通过正常程序去获取;


4、经历了此次事故使两个家庭陷入了深深的财务危机,生活还要继续,债务像大山一样会压着两个家庭很长一段时间,sad!真的希望保险能够守住每个家庭的财务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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