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剛到手4天,男子實習期酒駕被“打回原形”

過科一、斬科二、破科三……

一路過關斬將之後

終於拿到了駕駛證!

然而有些小夥伴就是不知道珍惜

駕駛證還沒捂熱乎呢就面臨被吊銷的風險

這是什麼操作?

到底怎麼回事呢?

......


駕照剛到手4天,男子實習期酒駕被“打回原形”

“喝了多少酒?”

“喝了一瓶啤酒~”

“一瓶啤酒?你這是喝了一瓶啤酒的樣子?這麼重的酒味!”

“來來來,再配合我們吹一下。”

……


4月13日晚,石棉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按照安排部署開展集中清查整治行動,21時16分在石棉縣解放路二段一年輕男子駕駛一輛湘LLXXX6號皮卡車駛近檢查點時,看見前方有交警檢查後急忙躲閃,試圖逃避檢查。

駕照剛到手4天,男子實習期酒駕被“打回原形”

發現異常後,執勤民警立即上前示意該車靠邊停車接收檢查。在現場詢問過程中,該男子眼神閃躲,不太願意配合民警執法,但執勤民警聞到其身上刺鼻的酒氣後,民警立即對其進行了酒精呼氣式測試,測試結果為:23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駕照剛到手4天,男子實習期酒駕被“打回原形”


隨後,該男子被口頭傳喚至石棉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接受進一步調查。通過詢問得知,該男子孫某,是雲南人,到石棉辦事,晚上和朋友聚會時喝了些酒,且C1駕駛證是今年4月10日剛拿到的,駕駛證拿到手才不過4天,沒想到就因酒駕被石棉公安交警逮個正著。

駕照剛到手4天,男子實習期酒駕被“打回原形”


目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第1款之規定:石棉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依法對孫某處以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記12分,並處1000元罰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123號令》第69條之規定:孫某持有的C1駕駛證,在實習期內有記滿12分記錄的,註銷其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

沒想到辛辛苦苦考來的駕照,還沒捂熱,就因為酒駕被打回了原形,真是悔不當初啊!


酒駕的危害一直在重複

可有些駕駛員仍舊心存僥倖酒後駕駛

這不僅是對自己的不負責

也是對他人的不負責


駕照剛到手4天,男子實習期酒駕被“打回原形”


除此之外

蜀黍還想強調

關於駕駛證實習期的那些事

千萬別讓到手的駕駛證再“飛”了


實習期應注意


1、取得駕駛證的第一年為實習期,駕駛證在實習期內有記滿12分記錄的,將予以註銷實習車型的駕駛資格。


2、除第一次領取駕駛證的人以外,規定將增加新取得大型客車、中型客車、牽引車等駕駛證的駕駛員一併納入實習期管理。


3、大中型客貨車駕駛員在實習期內違法記6分以上的,實習期限延長一年,再記6分以上的,取消其實習車型的駕駛資格。


4、實習期內上高速公路,必須有持相應或者更高準駕車型駕駛證三年以上的駕駛員陪同。


拿駕照不易

且行且珍惜

酒後駕駛,害人害己

範姐奉勸各位駕駛人

酒駕成本高 乾杯需謹慎!


駕照剛到手4天,男子實習期酒駕被“打回原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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