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蔣景泉販賣毒品案一審判決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六萬元

    由洞口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蔣景泉販賣毒品案,2020年4月2日,經洞口縣人民檢察院審理,一審判決認定被告人蔣景泉犯販賣毒品罪,判決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六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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