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被判不悔改,再次醉駕又被抓


醉駕被判不悔改,再次醉駕又被抓


醉駕被判不悔改,再次醉駕又被抓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這句禁止酒駕的宣傳標語人人皆知,聽起來耳熟能詳,對於那些因為酒駕、醉駕被處罰的駕駛人來說,本應該吸取教訓,敬畏法律。可有些人偏偏執迷不悟,不思悔改,等待他的必定是法律嚴懲。

2020年4月22日下午16:30分左右,兩當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站兒巷中隊在兩廣公路執勤過程中,查獲一起涉嫌危險駕駛案。當日下午,站兒巷中隊執勤民警在城區峽口例行檢查時,發現一輛二輪摩托車形跡可疑,駕駛人停頓後企圖掉頭逃跑,被執勤民警當場攔截,發現駕駛人邱某某渾身酒氣,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其結果為279mg/100ml,屬醉酒後駕駛機動車,民警隨即將邱某某帶至交警大隊進一步詢問。經查,2017年12月,邱某某曾因醉酒駕駛機動車被兩當公安交警查處,但該駕駛人仍不知悔改,心存僥倖,竟再次醉酒駕駛。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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