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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7日上午9時許,烏拉特前旗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張某甲、張某乙、李某某涉嫌賭博罪、尋釁滋事罪一案依法公開審理,該案是烏拉特前旗人民檢察院2020年度出庭支持公訴的第二件涉惡犯罪案件。
02
庭審中,檢察機關指控,在2010年至2013年期間,被告人張某甲為牟取不法經濟利益,索要非法債務,指使張某乙糾集李某某在烏拉特前旗大佘太、蘇獨侖地區多次實施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嚴重擾亂當地社會經濟秩序,造成惡劣影響,應當認定為惡勢力犯罪。
公訴人宣讀起訴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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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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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 第一檢察部 周佳
烏拉特前旗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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