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母欠債女婿還 啥情況?

岳母欠債女婿還 啥情況?

近日,烏拉特前旗人民法院執行局法官轉變思路巧執行,成功執結一起買賣合同糾紛,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2018年11月24日,李某收購徐某約5萬斤玉米,約定每斤0.85元,貨款約4.8萬元,李某給徐某出具了一張欠條。後經徐某催討,李某給付了部分貨款,還有28858元本金和利息未給付。多次索要無果後,徐某訴至前旗人民法院。經法院調解,雙方達成一致,約定李某於2019年5月15日前給付1萬元,6月15日前給付1萬元,7月15日前給付8858元,徐某自願放棄利息。同時還約定,如果李某不按約定期限履行給付義務,則徐某有一次性申請執行全部案款的權利。履行期限到期後,李某仍未履行給付義務,徐某便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法官瞭解到被執行人李某因家中有事春節前回了東北老家,因為疫情未能及時趕回前旗。經查,李某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但其收購的玉米可能用於女兒、女婿的養殖場。執行法官經多方打聽,找到了李某的女兒和女婿,並耐心說明案件的基本情況。最後,李某的女婿同意為岳母履行案款。至此,案件圓滿解決。(記者 李博 通訊員 柳海梅)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