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單城投債券置換 大連瓦房店“以舊換新”投資人需要關注哪些

首單城投債券置換 大連瓦房店“以舊換新”投資人需要關注哪些

經濟觀察網 記者 蔡越坤近日,一則城投平臺的債券置換公告激起債券市場千層浪。

4月9日,大連瓦房店沿海項目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瓦房店開發”)發佈《瓦房店沿海項目開發有限公司債券票面利率調整》的公告。據悉,由於涉及債券是私募債,因此公告在上交所網站僅針對合格投資者公開。4月13日,記者向瓦房店開發證實了該公告的真實性。

公告顯示,公司發行的“20瓦房02”債券的認購方式不通過現金認購,而是由投資者以 “17瓦房02”債券持有份額作為權利憑證按面值1:1等比例方式認購,也就是以1:1舊債換新債。

而瓦房店開發的這則公告雖然標題為債券票面利率調整,但實際是老券的投資人認購新券。業內人士認為,這屬於債券置換的範疇,從這個角度來看,瓦房店開發可以說是第一家進行債券置換的城投平臺。

據記者瞭解,這打破了原有的借新還舊做法,即提前先發行新債,用融到的資金,再償還舊債。也引發了部分債券投資者對於其他城投平臺是否會紛紛效仿的擔憂。

據公告顯示,原債券“17瓦房02”的期限為3年,到期前存續餘額為4億元,其到期日為4月13日。新債券“20瓦房02”的期限為“3+2”年,附2023年末投資者回售選擇權,同時票面利率由“17瓦房02”的6.8%提高至“20瓦房02”的7.5%,附2023年末發行人調整票面利率選擇權。

對於在隱性債務置換背景下,弱地區城投的債券置換怎麼看,其他平臺是否效仿?華創固收表示,若瓦房店城投的債券置換順利完成,或將有更多的城投平臺參與存續債券的置換工作,主要是:一方面是有監管機構的政策支持;另一方面在風險事件發生前的債務置換方式比風險事件發生後的債務重組等方式所產生的負面影響相對較小,有利於維護平臺和地方政府相關單位在資本市場上的信用形象。

“此次新券換老券行為的發生日期在原債券到期日4月13日之前,嚴格來說不屬於債券違約的情況。”華創證券稱。

一位券商承銷人士對記者表示,債券置換有利於債券穩定,無本續貸,以時間換空間,降低風險。但是,隨著流動性風險的暴露,也會導致投資者對於債券置換主體的不認可,影響其後期債券的發行。

而據記者瞭解,在瓦房店開發債券置換之前,3月2日,北京桑德環境工程有限公司進行債券置換,是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債券置換業務的首單試點項目;3月17日華昌達智能裝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也進行了類似的操作,以非現金方式發行“20華昌置”對即將到期的“17華昌01”本金進行債券置換。完成了交易所首單債券置換。

據瞭解,債券置換興起於20世紀80年代的美國,並在2008年金融危機後得到市場廣泛實踐。目前,境外資本市場已形成相對成熟的置換流程與操作。而債券置換的順利開展,得益於監管對於市場化債券債務管理方案的支持。

後續對於債券置換,投資人需要關注哪些,廣發固收表示,如果說債券置換是國外較為成熟的債務管理工具,投資者們可能更為擔心的是,自己持有的個券“被置換”,即在發行主體有一定融資困難時候的無奈之舉。對於此,投資者能做的還是做好風險防控,做到事前的風險識別。

華創固收也表示,投資者應該主要關注以下兩點:第一,債券置換並未從根本上解決企業的債務償付問題,投資者在選擇是否置換債券以及採用何種方式置換,應對企業的短期流動性和長期的償債能力進行充分評估,仍離不開對平臺所在地區的經濟實力、財政狀況、債務負擔以及城投平臺的信用狀況和政府支持力度等維度的信用分析;

第二,債券置換的條款要素中,置換比例、置換金額、置換後新債的票面利率、期限和償還方式等要素是需要尤為關注的,這些要素將影響原有債券持有人置換後所得到的新券價值,而且債券置換條款是否是保障投資人的利益,對於非全額置換的情況,原有債券的後續兌付同樣值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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