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家公司發新債1:1置換老債 城投債變身“永續債”?

銀行間市場、交易所公司債試水債券置換之後,城投也來“吃螃蟹”。

4月9日,瓦房店沿海項目開發有限公司公告稱,公司完成非公開發行“20瓦房02”公司債,用於1:1等比例置換2017年公司債,票面利率由6.8%調高至7.5%。

雖然該公告以“票面利率調整公告”為名,但實質內容與債券置換無異。有投資者認為,該起事件是城投債券違約的標誌,造成了嚴重的負面影響。

光大證券固收研究團隊對此分析稱,公司債置換是出於債務管理的考慮,這種方式並不新鮮,在市場化置換準則下反而有效降低了債券的違約風險。

“更重要的是,作為債務管理工具,債券置換可應用於所有發債企業,以實現優化債務期限、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等目的。”該團隊認為。

城投首次試水債券置換

4月9日,瓦房店開發的一則票面利率調整公告引發市場關注。

公告稱,“20瓦房02”債券發行工作已於4月8日結束,實際發行規模為4億元,發行期限為5年期,附第3年末發行人調整票面利率選擇權和投資者回售選擇權,最終票面利率為7.5%,“20瓦房02”將從4月13日起按該票面利率計算利息。

根據公告,本次發行不通過現金認購,持有“17瓦房02”投資者可以以持有份額1:1等比例方式認購新發行債券。

公開資料顯示,“17瓦房02”發行於2017年4月,當前債券餘額為4億元,發行時票面利率為6%,2019年發行人調整票面利率至6.8%,將於4月13日到期。

公告一出,瞬間刷爆債市“朋友圈”。有投資者認為,以“票面利率調整公告”的名稱完成實際上的債券置換,實質上就意味著“違約”,因為發行人償付能力出了問題。

“舊債4億元,新債也是4億元,也就是說新發行債券獲得了投資人的足額認購,所有投資人都同意接受置換,從這個角度上說,其實‘不違約’。”一位股份行投行部負責人認為。

前述負責人也表示,在有這項政策工具而且多數投資人認可的前提下,發行人通過債券置換方式減輕短期流動性壓力也是沒問題的,但需要注意別做成了“永續債”。

“一到第3年回售期就上調利率,到債券到期就債券置換,難道新發行債券再過3年又上調利率?這樣循環是不行的。”前述負責人稱。

“短期來看,對投資人而言是個好事情,可以避免在違約處置中遭受更大的損失。但債券置換並沒有從根本上解決發行人缺乏償債能力的問題,所以是否做債券置換需要投資人充分評估、理性選擇,同時盯緊發行人後續的風險變化。”一位農商行金融市場條線負責人表示。

3月份已有兩例債券置換

事實上,在瓦房店城投之前,今年以來債券市場已經出現兩例債券置換的案例。

其中,首單銀行間市場債券置換業務於3月2日啟動。當日,桑德環境向中期票據“17桑德工程MTN001”持有人發出債券置換要約,將發行一筆新債券,以1:1的比例置換原有債券。

新債券註冊規模與原有債券發行規模相同,為5億元;期限一年,附12月6日投資者回售選擇權;票面利率7%,較原有債券高50個基點。

最終,共有11家持有人參與置換,置換金額合計4億元,佔置換標的發行金額比例為80%。也就是說,1億元債券持有人不同意置換,這部分債券自然違約。

此後,交易所債市也出現第一筆公司債券置換案例。3月18日,華昌達公告置換公司債券“20華昌置”規模為不超過2.39億元,票面利率為8.5%,債券期限為1年,以1:1等比例按面值置換“17華昌01”本金。

針對債券置換的動因,華昌達表示,2019年受汽車市場整體下行以及大股東債務訴訟牽連的雙重影響,造成經營業績大幅下滑,預計產生大幅虧損。同時公司所在的湖北地區又因“新冠病毒”疫情爆發,公司正常經營受到嚴重影響,公司流動性壓力增大。

據瞭解,該筆置換債券要約期限內共收到2家持有人的《要約回執》,置換金額為1.55億元,置換成功率64.86%,剩餘未接收置換要約的債券本金足額兌付本息。

“應該注意到,與瓦房店城投相比,桑德、華昌達在進行債券置換過程中的信息披露、合規性都要更好,債券置換本身並不是避免違約的工具,還是要遵循市場化原則,尊重投資人的決定。”前述股份行投行部負責人認為。

以桑德環境的債券置換為例,置換成功率為80%,剩餘的20%因發行人內部可用資金不足未能在債券到期日足額償付本息,造成實質性違約。3月26日,發行人召開債券持有人會議,剩餘的債券餘額一致通過債券展期協議。

如何取捨債券置換、債券展期?

債券到期壓力之下,發行人應當如何取捨債券置換、債券展期和借新還舊?

中證鵬元評級的研究報告認為,關鍵在於企業是否還有外部再融資能力。

如果僅僅是短期流動性出現問題,造成短期償債壓力增加的企業,適合借新還舊,尤其是市場利率走低的時期。

而盈利能力情況一般或欠佳、短期償債壓力大且短償債能力無法明顯改善的企業,適合債券展期或債券置換。

報告還認為,債券展期、置換和借新還舊可以適當結合,對於部分經營情況尚可的企業,可以靈活進行負債管理,在延長債務期限的同時獲得適量可用資金,提高償債能力。

光大證券固收研究團隊則表示,展望中國債券市場,未來中低資質城投、民企或可採用債券置換方式緩和流動性壓力。

對城投而言,債券置換比債務重組、債券違約影響較小,可以起到緩和流動性衝擊、維持地方形象的效果。在非標市場,城投非標產品續作已經屢見不鮮。

對民企而言,債券違約後,地方政府協調大多會達成債券展期、銀行不抽貸的結果,與其事後折中求全,提前利用債券置換方式緩解流動性壓力則更為有效。

當然,債券置換也給投資人帶來較大的考驗。中證鵬元評級的研究報告認為,對於債券置換,發行人和投資者將從不同的角度思考。

發行人更注重考慮,再融資成本和置換成本、償債壓力,即置換的必要性;投資者更看重置換收益、企業盈利能力,即置換的可能性。

該報告稱,需要綜合考慮兩者,才能提高債券置換的成功率,達到債權人和債務人共同利益最大化。具體利益平衡體現在置換要約條款上,包括置換比例、置換利率、置換債券的償還機制、附帶的投資者選擇權等。

本文源自券商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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