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國平:人生幸福四件事!


周國平:人生幸福四件事!

來源:周國平《每個生命都要結伴而行》


我們在祝福家人朋友時,總是喜歡說:祝你幸福!

我們現在做的事情、做的選擇、做的努力都是為了這句祝語。

怎樣才能更幸福嗎?

掙錢越多會越幸福嗎?

買更多的物品會更幸福嗎?

再堅持一點、再努力一點會更幸福嗎?

獲得更多認同會更幸福嗎?

……


今天節選了周國平《每個生命都要結伴而行》書中的章節,為大家解答這些問題,希望對你有所觸動。


周國平:人生幸福四件事!


1

掙錢越多會越幸福嗎?


金錢是衡量生活質量的指標之一。


一個起碼的道理是,在這個貨幣社會里,沒有錢就無法生存,錢太少就要為生存操心。貧窮肯定是不幸,而金錢可以使人免於貧窮。

對於不是窮人的人,即基本生活已有保障的人,錢仍有其重要性。


道理很簡單:有更多的錢,可以買更多的物資和更好的服務,改善衣食住行及醫療、教育、文化、旅遊等各方面的條件。


但是,錢與生活質量之間的這種正比例關係是有一個限度的。超出了這個限度,錢對於生活質量的作用就呈遞減的趨勢。


原因就在於,一個人的身體構造決定了他真正需要和能夠享用的物質生活資料終歸是有限的,多出來的部分只是累贅和擺設。

我認為,基本上可以用小康的概念來標示上面所說的限度。


從貧困到小康是物質生活的飛躍,從小康再往上,金錢帶來的物質生活的滿足就逐漸減弱了,直至趨於零。


單就個人物質生活來說,一個億萬富翁與一個千萬富翁之間不會有什麼重要差別,錢超過了一定數量,便只成了抽象的數字。

人們不妨讚美清貧,卻不可謳歌貧困。

人生的種種享受是需要好的心境的,而貧困會剝奪好的心境,足以扼殺生命的大部分樂趣。


金錢的好處便是使人免於貧困。但是,在提供積極的享受方面,金錢的作用極其有限。


人生最美好的享受,包括創造、沉思、藝術欣賞、愛情、親情等等,都非金錢所能買到。原因很簡單,所有這類享受皆依賴心靈的能力,而心靈的能力是與錢包的鼓癟毫不相干的。

人在多大程度上不依賴物質的東西,人就在多大程度上是自由的。

所謂不依賴,在生存有保障的前提下,是一種精神境界。


窮人是不自由的,因為他的生存受制於物質。那些沒有精神目標的富人更是不自由的,因為他的全部心靈都受制於物質。


自由是精神生活的範疇,物質只是自由的必要條件,永遠不是充分條件,永遠不可能直接帶來自由。

無論個人還是人類,如果謀求物質不是為了擺脫其束縛而獲得精神的自由,人算什麼萬物之靈呢?

愛默生說:有錢的主要好處是用不著看人臉色了。這也是我的體會。


錢是好東西,最大的好處是可以使你在錢面前獲得自由,包括在一切涉及錢的事情面前,而在這個俗世間,涉及錢的事情何其多。


所以,即使對一個不貪錢的人來說,有錢也是大好事。

但是,錢不是最好的東西,不能為了這個次好的東西而犧牲最好的東西。一個人如果貪錢,有了錢仍受錢支配,在錢面前毫無自由,這裡說的有錢的好處就蕩然無存了。

在做事的時候,把興趣放在第一位,而把錢只當作副產品,這是面對金錢的一種最愜意的自由。


當然,前提是錢已經夠花了。不過,如果你把錢已經夠花的標準定得低一點,你就可以早一點獲得這個自由。

周國平:人生幸福四件事!

2

買更多的物品會更幸福嗎?

南極之行,從北京出發我乘的是法航,可以託運六十公斤行李。誰知到了聖地亞哥,改乘智利國內航班,只准託運二十公斤了。

於是,我只好把帶的兩隻箱子精簡掉一隻,所剩的物品就很少了。


到住處後,把這些物品擺開,幾乎看不見,好像住在一間空屋子裡。可是,這麼多天下來,我並沒有感到缺少了什麼。

回想在北京的家裡,比這大得多的屋子總是滿滿的,每一樣東西好像都是必需的,但我現在竟想不起那些必需的東西是什麼了。


於是我想,許多好像必需的東西其實是可有可無的。

在北京的時候,我天天都很忙碌,手頭總有做不完的事。直到這次出發前夕,我仍然分秒必爭地做著我認為十分緊迫的事中的一件。

可是,一旦踏上旅途,再緊迫的事也只好擱下了。現在,我已經把所有似乎必須限期完成的事擱下好些天了,但並沒有發現造成了什麼後果。

於是我想,許多好像必須做的事其實是可做可不做的。

許多東西,我們之所以覺得必需,只是因為我們已經擁有它們。當我們清理自己的居室時,我們會覺得每一樣東西都有用處,都捨不得扔掉。

可是,倘若我們必須搬到一個小屋去住,只允許保留很少的東西,我們就會判斷出什麼東西是自己真正需要的了。

那麼,我們即使有一座大房子,又何妨用只有一間小屋的標準來限定必需的物品,從而為美化居室留出更多的自由空間?

許多事情,我們之所以認為必須做,只是因為我們已經把它們列入了日程。如果讓我們憑空從其中刪除某一些,我們會難做取捨。

可是,倘若我們知道自己已經來日不多,只能做成一件事情,我們就會判斷出什麼事情是自己真正想做的了。

那麼,我們即使還能活很久,又何妨用來日不多的標準來限定必做的事情,從而為享受生活留出更多的自由時間?


周國平:人生幸福四件事!


3

再堅持一點、再努力一點會更幸福嗎?


世上有一些東西,是你自己支配不了的,比如運氣和機會、輿論和譭譽,那就不去管它們,順其自然吧。

世上有一些東西,是你自己可以支配的,比如興趣和志向、處世和做人,那就在這些方面好好地努力,至於努力的結果是什麼,也順其自然吧。

我們不妨去追求最好——最好的生活、最好的職業、最好的婚姻、最好的友誼,等等。但是,能否得到最好,取決於許多因素,不是光靠努力就能成功的。

因此,如果我們盡了力,結果得到的不是最好,而是次好、次次好,我們也應該坦然地接受。人生原本就是有缺憾的,在人生中需要妥協。

不肯妥協,和自己過不去,其實是一種痴愚,是對人生的無知。

要有平常心。


人到中年以後,也許在社會上取得了一點虛名浮利,這時候就應該牢記一無所有的從前。事實上,誰來到這個世界的時候不是一條普通的生命?

有平常心的人,看己看人都能除去名利的偽飾。

在青年時期,人有虛榮心和野心是很正常的。成熟的標誌是自我認識,認清了自己的天賦方向,於是外在的虛榮心和野心被內在的目標取代。

人在年輕時會給自己規定許多目標,安排許多任務,入世是基本的傾向。

中年以後,就應該多少有一點出世的心態了。

所謂出世,並非純然消極,而是與世間的事務和功利拉開一段距離,活得灑脫一些。

一個人的實力未必表現為在名利山上攀登,真正有實力的人還能支配自己的人生走向,適時地退出競賽,省下時間來做自己喜歡做的事,享受生命的樂趣。

人過中年,就應該基本戒除功利心、貪心、野心,給善心、閒心、平常心讓出地盤了,它們都源自一種看破紅塵名利、迴歸生命本質的覺悟。

如果沒有這個覺悟會怎樣呢?據說老年人容易變得冷漠、貪婪、自負,這也許就是答案吧。


周國平:人生幸福四件事!


4

獲得更多認同會更幸福嗎?


中外聖哲都教導我們:“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這是要我們心比心,不把自己視為惡、痛苦、災禍的東西強加於人。己所不卻施於人,損人利己,把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這行徑當然是對別人的嚴重侵犯。

然而,這只是事情的一個方面。

另一方面,自己視為善、快樂、幸福的東西,難道就可以強加人了嗎?


要是別人並不和你一樣認為它們是善、快樂、幸福,這做豈不也是對別人的一種嚴重侵犯?

在實際生活中,更多的紛爭確起於強求別人接受自己的趣味、觀點、立場等。大至在信仰問題上,試圖以自己所信奉的某種教義統一天下,甚至不惜為此發動爭。


小至在思維方式上,在生活習慣上,在藝術欣賞上,在文學批評上,人們很容易以自己所是為是,斥別人所是為非。

即使在一個家庭的內部,夫婦間改造對方趣味的鬥爭也是屢見不鮮的。

事情的這一個方面往往遭到了忽視。


人們似乎認為,以己不欲施於人是明顯的惡,出發點就是害人,以己所欲施於人的動機卻是好的,是為了助人、救人、造福於人。

殊不知,在人類歷史上,以救世主自居的世界征服者們造成的苦難遠遠超過普通的歹徒。

我們應該記住,己所欲未必是人所欲,同樣不可施於人。

如果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是一個文明人的起碼品德,它反對的是對他人故意傷害,主張自己活也讓別人活。


那麼,“己所欲,勿施於人”便是一個文明人的高級修養,它尊重的是他人的獨立人格和精神自由,進而提倡自己按自己的方式活,也讓別人按別人的方式活。

現代社會是一個價值多元的社會,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人們在精神信仰領域和私生活領域都享有了越來越多的自由。

在我看來,這是一個合理化的進程,而那些以己所欲施於人者則是這個進程中的消極因素,倘若他們被越來越多的人宣佈為不受歡迎的人,我是絲毫不會感到意外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