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同居,男人當然佔了便宜”


“婚前同居,男人當然佔了便宜”

01.

英國作家王爾德說:“人生有兩個悲劇,第一是想得到的得不到,第二是想得到的得到了”。

這兩個人人生悲劇,可以說是貫穿了所有人的生活,尤其在感情上,顯示的更加淋漓盡致,因為沒得到,會失望,得到了,也會失望。

婚姻和愛情,從來都不是一件簡單的事,只是要讓事情變簡單也不難,不計較得失就夠了,畢竟人最難以滿足的,永遠是心。

如今思想觀念不同往日,人們對於婚前同居這件事,也越來越能接受。

前段時間,收到一封讀者來信,信中說男友要求同居,自己應不應該答應,總覺得答應了,若是分手了,自己也太吃虧了。

其實從同居的本質來看,婚前同居,男人當然佔了便宜,只是若你考慮的是到底誰虧誰賺,就算真的結婚,你也很難幸福。

“婚前同居,男人當然佔了便宜”

02.

同居最虧的,不是經歷,而是面前的人沒同你結婚。

幾米有一句話是這樣說的:“情話好聽,情歌動聽,皆因聽懂的人,往往都上過心”。就像有人說,初聞不知曲中意,再聽已是曲中人。

朋友夏天和女友在大學時一見鍾情,畢業後兩個人都留在杭州發展。有了幾年的感情鋪墊,加上為了節省開支,兩個人選擇了同居,他們經常說,等工作穩定了就結婚。

可惜的是,後來工作穩定了,但是兩個人也已經不在一起。

這段經歷,夏天很少自己說出來,有次說出來的時候也只是打趣的說了一句:“她都結婚了,我才還完錢”。

兩個人同居的時候,夏天為了維持生活,借了不少錢,畢竟自己的女友喜歡購物,身為男友的他,真的不想讓自己的女人太差。

只是這種真心,還是被兩個人的不合適打敗,即便如此,分手後,夏天沒覺得誰虧欠誰,只是再也不願意回憶曾經,不是因為太慘,而是因為真的愛過。

“婚前同居,男人當然佔了便宜”

《前任3》裡,孟雲和林佳分手的時候,痛苦不屬於任何一個人,而屬於兩個人,真正愛過的時候,連回憶都是一種痛苦。

當孟雲一個人在同居的小屋裡時,想要伸手拿紙,卻發現紙沒了,恍然間想起,曾經林佳每次都會放一卷替代的紙巾在他拿得到的地方。

當林佳生病時,也能想起孟雲,想起他每次都把藥放在一個固定位置,為了照顧她。

兩個人曾經深愛過,承諾的時候都說到了結婚,可是感情還是戛然而止。如果說這段感情裡誰最虧的話,也許真的說不上來。

所以婚前同居,可惜的不是你失去了青春,也不是你失去了名聲,更不是你失去了,而是你失去了自己曾經最愛的那個人,失去了你們說好的未來。

從這個角度來看,一段感情如果結束,不管對男人還是女人,都是一種損失。

“婚前同居,男人當然佔了便宜”

03.

那些說女人虧了的,是把女人當成了物品。

愛情裡最重要的一句話,不是先愛上的人就卑微,也不是付出太多容易得到珍惜,而是亦舒的那句:“自愛,沉穩,而後愛人”。

當你有了一定的經濟能力,一定的處世能力和判斷能力時,同居其實是一種雙向選擇。

一個人用道德綁架的手段,要求你婚前同居的時候,聰明的女人懂得分辨,也知道其中的利害,而選擇的原因,很有可能是她們也願意如此。

願意用婚前同居的方式,去判斷面前的人是否合適,也願意用不合適時的分手,去替代不合適時的離婚,她們明白,這是一種婚前止損的行為。

而認為女人吃虧的人,往往是把他們當成了物品,但很多時候,是女人自己把自己當成了物品。於是才有交易時的價格貶低感,但愛情,不是一種交易。

“婚前同居,男人當然佔了便宜”

就像有人說,選擇同居的女人,經常是在找一個前期飯票,只要不說自己的經歷,誰能知道。

也有人說,選擇同居的男人,很容易不負責,畢竟得到了就不珍惜,是他們的慣用手段,就是打著愛情的名義,欺騙愛情。

《事實說》裡對於婚前同居,有過一期節目,其中影響最大的,是婚前同居的懷孕風險,從這個方面來看,女人一定吃虧的問題,是無可厚非的。

但是有一點需要強調,便是不管什麼時候,女人都應該學會自愛,懂得維持自己的尊嚴,懂得拒絕。

愛一個同居一個,是不自愛的表現;隨便一攛掇就蠢蠢欲動願意同居,是戀愛腦的表現;同居後不合適的死纏爛打,是不自尊的表現。

“婚前同居,男人當然佔了便宜”

04.

婚前同居最重要的是什麼?

說簡單點就是守住本心,所謂的本心,是你是否真的想和麵前的這個人過下去,這個問題只有你知道。

三毛說過一句話:“成長是一種蛻變,失去了舊的,必然是因為又來了新的,這就是公平”。

對於婚前同居而言,如果你真的想和麵前的這個人走到結婚,計較得失的時候,只能說明你們不愛,不合適而已。若是太怕吃虧,還是不要讓這段同居開始,否則若是真的分手,你會後悔的。

而如果認定了這個人,婚前同居,也只是跨入婚姻的前一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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