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设定分配规则,激励失去准星


不会设定分配规则,激励失去准星


“股权激励,是通过股东利润分成、公司虚股或实股、期股或期权等激励模式,使企业和股东与激励对象形成需求共同体的激励模式。”

——前海股权事务所、中力

这是前海股权事务所、中力对股权激励的定义,不过,了解股权激励的上述定义,终究只是纸面上的收获。企业究竟会不会做股权激励,首先要看它们是否学会了制定分配规则。

股权激励,归根结底是对利益的再次分配。只有将适当的利益以正确的方式,交到正确的人手中,激励才能生根发芽、开花结果。为了实现这一过程,需要优先解决两个根本问题:其一,如何通过股权分配争取到更多内外资源;其二,如何确保股权分配之后,企业的控制权依然在主要股东的掌控之中。为此,企业必须尽早确立股权激励的规则。

然而,现实中对分配规则的忽视,可谓比比皆是。

有的企业初创基业,只顾埋头“打江山”,却忽视了股权分配规则的确立。甚至在股东们看来,提前明确激励规则、谋划未来利益,是“有损团结”的事情。结果,一旦企业做大,原有薪酬激励变得动力不足,反而出现人心离散的局面。


不会设定分配规则,激励失去准星

有的企业初具规模,便着手执行股权激励,但具体规则却始终充满“朦胧美”,没有全面、具体、准确的文字条款,更没有通过宣传来让所有人对股权激励达成共识。结果,股权激励成为朝令夕改的“奖励”,让激励对象难以安心工作,更不用说主动激发他们的潜能,维系忠诚。

曾经有一家知名的科技公司,在创业之初,创始人提出“平台与团队创业”理念。在此精神指导下,公司制定了薪酬战略低于同行业竞争对手的政策。5年后,为了推动上市,公司决定进行股份制改造,核心员工都很兴奋,认为创始人必然会兑现承诺,让大家拿到公司股份,实现创业夙愿。但没想到,创始人却表示,除了几位元老级员工外,其他核心员工总共只有1%的股份认购权利,其中分到最高份额的也不足0.1%。这个额度跟他们的预期相比,落差实在太大,令员工心寒不已,核心骨干员工也陆续流失,公司业绩一落千丈。最终,公司的上市梦想也化为泡影。

可以说,这家公司正因不会制定分配规则,而导致了股权激励的失败。在公司创业初期,仅仅宣传“平台和团队创业”的口号,由创始人自行许诺,而对创业初步成功后如何激励、落实怎样的激励制度、每个核心员工预期获得怎样的利益等内容,都没有形成文字规则,直接导致的结果是期望与现实差距太大,由此使得激励失去准星。


不会设定分配规则,激励失去准星

虽然大多数企业企业家并不会如此失信,但由于缺乏股权激励的经验,很容易导致激励方案失去规则约束。例如,不少企业进行股权激励,都会按照隐含的默认逻辑制定规则:单纯根据某人在某个工作岗位上工作年限,决定其应该获得某种程度的股份激励。这种理念看起来似乎没错,但操作以后却会适得其反:所有人都觉得不公平。因为这种激励是基于每个人过去对企业的贡献加以设计的,但每个人都会觉得,自己对企业的贡献并不小,完全配得上更多的股份。


实际上,当核心员工们看到期待已久的股权激励计划时,其内心潜台词是这样的:

“我在公司待了六七年,创造这么多业绩,你才来公司两年,凭什么股份比我多?难道就因为你是副总?”

“我只不过晚来了两年,但是我起码也是高管团队一员,凭什么销售部经理的股份都快赶上我了?”

“不患寡而患不均”根植于国人的精神基因中,分配数量的不均匀,并不是最可怕的,怕的是规则中带有的不公平感。一旦股份激励规则在公平性上有所缺失,员工自然无法产生积极性,即便那些获益匪浅的员工,也会由于“论功行赏”的想法,认为股份、期权本来就是他们应该得到的。这种看似公平的规则,不但无法确保激励效果,反而会引起内部矛盾,增加了企业经营风险。

因此,想要学会做股权激励,首先要学会制定真正行之有效的激励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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