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項整頓提升行動全力攻堅創城

整頓老舊小區秩序、整頓交通秩序、提升窗口優質服務水平、提升生態環境建設水平……《哈爾濱市深化第六屆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方案》 昨天出臺,通過重點推進12項整頓和提升行動,全面吹響了今年我市創城攻堅戰的“衝鋒號”。

根據中央文明辦創城測評標準和要求,結合我市創建工作實際,《方案》堅持創建為民和問題導向原則,以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主線,按照“抓重點、補短板、強弱項”,推動創建工作整體上水平,進一步提高市民文明素質、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和群眾生活質量。

這12項整頓和提升行動中,包括8項整頓行動,即開展老舊社區(小區)環境秩序整頓行動、背街小巷環境秩序整頓行動、集貿(農貿)市場環境秩序整頓行動、城鄉接合部和出入城口環境秩序整頓行動、建成區鄉鎮和村屯環境秩序整頓行動、交通秩序整頓行動、校園周邊環境秩序整頓行動、公益廣告宣傳設置整頓行動;還有4項提升行動,即開展窗口優質服務提升行動、生態環境建設提升行動、公共安全保障提升行動、市民文明素質提升行動。

在具體任務中,既有“按要求推行生活垃圾定點投放、分類投放,垃圾清運及時”“嚴格查處擅自在消防通道、街路兩側和公共區域擺攤設點、亂堆亂放、私搭濫建、佔道加工、清洗車輛、維修作業、店外經營”等行為,也有“持續整治背街小巷違章停車、亂穿馬路、翻越隔離護欄、車輛逆行、停車亂收費”等亂象,“持續整治交通違章違法行為,大幅增設公共停車泊位”,還有“以執法監管部門和窗口服務單位為重點,有效整治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等突出問題,“持續開展治汙淨水、治霾衛藍等專項執法戰役,倡導生活方式綠色化”等措施。

同時建立常效機制,通過推行領導包保機制、強化測評督查機制、深化網格化管理機制、完善考核評價機制、健全資金保障機制等,確保創城工作各項任務真正落實落靠。

按《方案》要求,今年我市創城工作分為推進整治工作限期落實、深化鞏固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成果、推進創建工作常態化三個階段。

通過鞏固拓展常態化創建成果,在解決城市管理薄弱環節、推進創建領域全覆蓋、提升市民文明素質、營造濃厚創建氛圍上綜合施策,強化措施,全力攻堅,推進城市面貌明顯改觀和市民文明素質顯著提升,確保文明城市各項工作全面達標。

稿源: 哈爾濱新聞網-哈爾濱日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