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信陽九村民因土地糾紛被定為“惡勢力集團” 二審摘帽


04-30

河南信陽九村民因土地糾紛被定為“惡勢力集團” 二審摘帽


九人分別為村幹部、村民代表,因土地糾紛多次阻撓建房、索要財物,年齡最小45歲,最大86歲


文 | 記者 王夢遙


2013年到2015年,因為土地糾紛,河南信陽光山縣十里鎮五里店村李仕新等人採取阻撓施工等方式,多次向翻建新房的居民索要財物。2019年7月,包括李仕新在內的九人被光山縣法院一審認定為“惡勢力犯罪集團”並判刑,這個“犯罪集團”中年齡最小的45歲,最大的86歲,引起輿論熱議。信陽市中級法院日前作出二審判決,為九人摘掉了“惡勢力犯罪集團”的帽子,量刑也較一審有所減輕。


捲入這起案件的九人均是五里店村方樓組幹部、村民代表。第一被告人李仕新生於1964年,是方樓組組長、生產隊長,第二被告人王申照是會計,陳克倫、汪潤富、李昌文、王立樂四人是方樓組全體村民投票選出的村民代表,後來又將汪從文加入其中。生於1942年的王立業是生產隊裡的老黨員;生於1934年的王立仁年紀最大,隊裡的事最清楚,每次開代表會時他們二人都在場。2018年6月,李仕新、王申照被光山縣公安局刑事拘留,此後進入司法程序。從光山縣法院一審判決來看,九人獲刑主要涉及三起阻撓施工事件。


第一此阻撓施工發生在2013年秋。據一審判決書,當年光山縣十里鎮居民徐某某承建十里食品位於市裡農貿街路段的老房子拆舊翻新工程,王申照事先打電話與在外務工的李仕新商量,經李仕新同意後,以該地皮是上世紀70年代十里公社徵收其村民組的土地為由,糾集汪從文等人到徐某某施工工地,採取言語威脅等方式阻止徐某某施工。因為工程無法進行,徐某某被迫託請陳某某找王申照等人協商,王申照等人強行向徐玉堂所要現金5萬元,芙蓉王香菸16條。光山縣法院認為,十里食品拆老房子建新房子的地皮,系1975年十里公社成立時,以減免方樓村民組農業稅和提留作為補償的方式,從方樓村民組徵收,後劃撥給十里食品,屬國有建設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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