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信阳九村民因土地纠纷被定为“恶势力集团” 二审摘帽


04-30

河南信阳九村民因土地纠纷被定为“恶势力集团” 二审摘帽


九人分别为村干部、村民代表,因土地纠纷多次阻挠建房、索要财物,年龄最小45岁,最大86岁


文 | 记者 王梦遥


2013年到2015年,因为土地纠纷,河南信阳光山县十里镇五里店村李仕新等人采取阻挠施工等方式,多次向翻建新房的居民索要财物。2019年7月,包括李仕新在内的九人被光山县法院一审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并判刑,这个“犯罪集团”中年龄最小的45岁,最大的86岁,引起舆论热议。信阳市中级法院日前作出二审判决,为九人摘掉了“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帽子,量刑也较一审有所减轻。


卷入这起案件的九人均是五里店村方楼组干部、村民代表。第一被告人李仕新生于1964年,是方楼组组长、生产队长,第二被告人王申照是会计,陈克伦、汪润富、李昌文、王立乐四人是方楼组全体村民投票选出的村民代表,后来又将汪从文加入其中。生于1942年的王立业是生产队里的老党员;生于1934年的王立仁年纪最大,队里的事最清楚,每次开代表会时他们二人都在场。2018年6月,李仕新、王申照被光山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此后进入司法程序。从光山县法院一审判决来看,九人获刑主要涉及三起阻挠施工事件。


第一此阻挠施工发生在2013年秋。据一审判决书,当年光山县十里镇居民徐某某承建十里食品位于市里农贸街路段的老房子拆旧翻新工程,王申照事先打电话与在外务工的李仕新商量,经李仕新同意后,以该地皮是上世纪70年代十里公社征收其村民组的土地为由,纠集汪从文等人到徐某某施工工地,采取言语威胁等方式阻止徐某某施工。因为工程无法进行,徐某某被迫托请陈某某找王申照等人协商,王申照等人强行向徐玉堂所要现金5万元,芙蓉王香烟16条。光山县法院认为,十里食品拆老房子建新房子的地皮,系1975年十里公社成立时,以减免方楼村民组农业税和提留作为补偿的方式,从方楼村民组征收,后划拨给十里食品,属国有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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