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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为父母
总想为孩子选择
最舒适的婴儿用品
因此
更要认清选择使用的品牌
躲避商家的陷阱
VS.
你能一眼辨别出
哪个是真的吗
在宝宝出生以后,宝妈们各个方面都是为了宝宝操碎了心啊!不管是吃的还是用的,都需要小心翼翼,有的商家为了牟利,竟然仿冒纸尿布标识来代替大品牌的商品!心酸......
【 案 情 回 顾 】
原告宝洁公司是世界上最大的日用消费品公司之一,“帮宝适/ Pampers”品牌为宝洁公司核心品牌之一,其产品在天猫、苏宁、京东等电商平台上均有销售,经过宝洁公司对涉案商标的长期使用及宣传推广,在婴儿用品特别是纸尿布产品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宝洁公司经调查发现泉州艺亚贸易有限公司(下称艺亚公司)、泉州向日葵卫生用品有限公司(下称向日葵公司)生产、销售带有“Pampermes”“Pampersoft”等标识的婴儿纸尿裤等产品的行为侵犯其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宝洁公司将二被告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
案发前
二被告就因擅自使用
宝洁公司的知名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
构成不正当竞争
被行政机关分别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然而……
工商局
不正当竞争,罚!
换个装,我接着造!
被告
工商局
再罚!
泉州中院经审理认为,三种被控侵权商品的正面显著位置上分别使用了“Pampersoft”“Pamperostar”“Pampermes”标识,与原告第11214847号“Pamperst图文”注册商标相比,在字母构成等方面相近,考虑到宝洁公司涉案商标在相关公众中已经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认定构成近似标识。
被控侵权商品的包装在配色、文字排列、版式设计上与宝洁公司的包装存在近似,且向日葵公司未就此前工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提出复议或诉讼, 应当认定被控侵权商品包装使用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从相关证据来看,艺亚公司与向日葵公司应当分别就其实施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一审法院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判决向日葵公司、艺亚公司应当立即停止侵害涉案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就实施的不同侵权行为应当分别赔偿宝洁公司50000元、400000元,共同赔偿宝洁公司50000元,同时还应赔偿相应公证费、律师费等合理费用。
一审判决后,艺亚公司提出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评 析
本案宝洁公司为知名外资企业,其旗下的“帮宝适”纸尿裤在国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本案被告艺亚公司在案发前就因擅自使用宝洁公司的知名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构成不正当竞争,被行政机关分别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在遭受行政处罚后,简单变换包装后,仍然实施傍名牌、搭便车的行为,再次侵害他人商标专用权,侵权的主观恶意明显,属于恶意侵权。
法院参考宝洁公司对赔偿数额的主张、被告艺亚公司的主观恶意明显、艺亚公司侵权产品的销售渠道包括线上平台且体现的销售数量高达数十万件、宝洁公司涉案商标具有较高的知名度等因素,在赔偿数额上全额支持了宝洁公司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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