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大地震》:选择救儿子不救女儿,妈妈做错了吗?

电影中方登和方达是一对龙凤胎,他爸爸方大强是一个卡车司机,经常不在家,妈妈元妮是一名普通家庭妇女,一天夜里方大强从外赶回家中,夫妻两人乘孩子熟睡在卡车里亲热却不想地震了两个孩子被困在家中,夫妻两为救孩子拼命向家跑去,方大强为了救元妮被埋,元妮看着瞬间倒塌的大楼崩溃大哭。


《唐山大地震》:选择救儿子不救女儿,妈妈做错了吗?

两人被同一块石板压住,姿势不同。姐姐是趴着的,弟弟是仰着的。但两人最大的差别在于,弟弟的头部没有被压住。水泥板的一端压着姐姐方登,另一端压着弟弟方达,他们的父亲死了,他们的母亲李元妮正趴在废墟中哭泣。

救援人员“只能救一个”

“两个中只能活一个,救哪个?”

“不行啊,两个都得救啊,两个都得救啊!”李元妮哭着说“他爸已经没了,我这两个孩子要是在救不活我也活不了了”相信这句话是发自内心的。最后,万般无奈,这个母亲痛下选择,当她喊出“救弟弟”几个字时,压在钢筋水泥板下的方登已是泪流满面,呢喃着喊出最后一句“妈妈”,被自己的妈妈放弃了,此时的方登该是怎样的无助与绝望。地震来临只有23秒,却造成了这个家庭长达32年的支离破碎,母女俩分别煎熬的度过了32年。救儿子还是救女儿?这是一道无解的难题,救谁都是错的,就好像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母亲为当初舍弃女儿愧疚32年,女儿无法放下母亲对自己造成的心灵创伤,如果你是女儿,你会原谅当初放弃你的母亲吗?

《唐山大地震》:选择救儿子不救女儿,妈妈做错了吗?


抛开重男轻女角度来讲,可能在平时生活中只是让着谁吃西红柿。

但在这次选择中,作为一个母亲,手心手背都是肉,做出的这个选择也真的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大家一遍催着这位临近崩溃的母亲,一边说要快一点决定,他们得去救别人了。我们无法想象这位母亲的心里经历了什么波澜。后来母亲一度很愧疚,我们无法说这个平凡的妈妈是错还是对,我们无法去评判。

对儿子来讲,庆幸活着只是一方面,更多的是一辈子对姐姐的愧疚吧。在后来地震发生之后,他义无反顾的加入了救援。在一次攀谈过程中,讲出了自己当年的故事,遇到了自己没想到会再次相遇的姐姐。而后来说出的一句:“小震不用跑,大震跑不了。”也颇具洒脱。

从女儿这个角度来讲:真的是很寒心的事情,不是失望更怕是绝望。谁也没想到女儿自己最后可以活下来,被养父收养印象最深刻的是养父是个军人,在养女被渣男致怀孕之后脱下自己的军装动手去打那个男孩的时候,能看出他对养女的爱。这是天灾,我们在这种情况下谁也做不成所谓正确的抉择。母女相见后,母亲在女儿的灵位前摆着西红柿说:"西红柿给你洗干净了,妈没骗你。" 一度泪目。


《唐山大地震》:选择救儿子不救女儿,妈妈做错了吗?


《唐山大地震》:选择救儿子不救女儿,妈妈做错了吗?


“只能救一个”,“救老妈还是救媳妇”“保大人还是保孩子”,很多时候都只是文艺作品里的桥段,目的就在于设置极端的思想困境,考验人性和道德。我们都知道人性不能随便考验,但导演们其实都乐于在戏剧里考验人性,因为有困境才有冲突,有冲突才有戏剧性。在这个电影里,编剧确实是借此在步步紧逼这个角色,不但让她在两个孩子中做选择,还让她在两个孩子的性别中做选择,并且还让她的选择变得有些讽刺,这就有那么一点“为虐而虐”的意思(无贬义)。编剧这样设置的目的,就是借力于当时的重男轻女的社会大背景,给元妮额外套上一层精神枷锁,从而加强故事的悲剧感染力。即使两个孩子都是男孩,或都是女孩,这也足以是一段令人扼腕叹息的故事。

而假如在生命困境之外,再加上一层道德困境,又会怎样呢?对此你们怎么看欢迎各位伙伴在评论区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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