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特大社保詐騙案後續:社保局工作人員獲刑

吉林特大社保詐騙案後續:社保局工作人員獲刑

(新華社/圖)

袁純偉是詐騙案中若干“中間人”之一,於2016年至2017年間夥同鄭廣文,以能給不符合條件的人辦理職工退休社保為名,騙取43名被害人共計430餘萬元。

詐騙總金額愈三千萬元、涉案群眾達六百餘人的吉林社保系列詐騙案(詳見2018年10月18日《南方週末》報道),近日又有進展,涉案的吉林市社保局幹部袁純偉因詐騙罪被判刑9年6個月,並處罰金20萬元。

2019年11月15日,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曾對這起系列詐騙案中的一起作出一審判決,主犯劉沁一被判無期徒刑,4名從犯分別獲刑6個月到14年不等。

近日,吉林市船營區法院對系列案另一涉案人員袁純偉作出一審判決。袁純偉是詐騙案中若干“中間人”之一,也是目前為止唯一一名被處刑罰的具有公職人員身份的“中間人”,其本人案發時系吉林市社保局信訪辦公室副主任科員。

吉林特大社保诈骗案后续:社保局工作人员获刑

袁純偉收錢後打的“借條”。 (受訪者供圖/圖)

據船營區人民檢察院指控,袁純偉於2016年至2017年間夥同鄭廣文在吉林市船營區、昌邑區等地,以能給不符合條件的人辦理職工退休社保為名,騙取43名被害人共計430餘萬元。

袁純偉供述,他與鄭廣文是2008年認識的。2016年初,鄭廣文和他說,能幫人找掛靠單位辦理退休,比老百姓正常辦社保領取的退休金要多,讓他幫其找想辦的人,“除了補交的保費9萬元外,你多收2萬元作為‘人情錢’。”鄭廣文告訴袁純偉,“向上交1萬元,剩下咱倆一人賺5000元。”

之後,袁純傳就對外放出能幫人辦社保的消息,陸續有43人找他,其中一人作證稱,之所以相信袁純偉,就是因為他是社保局的。

判決書顯示,有4人是在袁純偉的辦公室將“社保費”交給他的。一個涉案者稱,她是被一個“中間人”領著去吉林市社保局找袁純偉的,因為看到袁純偉辦公室門口“掛著處長的牌子”,“這個事我就相信了”。

據一審法院查明,扣除自己的“好處費”後,袁純偉將收取的360萬元“社保費”交給了鄭廣文,鄭廣文以辦理工程的名義給他出了一張欠條。但鄭廣文既未幫當事人辦成社保,也沒有退錢,而是“拆東牆補西牆”,把這筆錢用來償還其他追得緊的委託人。

鄭廣文曾在吉林市某企業負責管理職工檔案,以前曾夥同他人通過偽造檔案冒充破產企業職工的方式,為不符合條件的人員辦成過社保。據袁純偉的一個熟人透露,對於鄭廣文這次能否辦成社保,袁純偉開始也是將信將疑,但是後來發現經鄭廣文手辦社保的人可以到社保局“刷臉”認證,誤以為其真的有“硬”關係,這才放心讓其去辦。

判決書記載,在發現鄭廣文及其上線辦不了社保之後,袁純偉報案,還將鄭廣文帶至派出所說明情況,此外還將他個人獲得的75萬元“好處費”返還給了涉案群眾。

一審法院認為,袁純偉主觀上只是想充當違法辦理參保一事的“掮客”賺取好處,並無詐取(非法佔有)涉案群眾辦理費用的主觀故意,但袁夥同43名涉案群眾在明知後者並非城鎮職工情況下,意欲偽造相關材料,以城鎮職工名義參保繳費,取得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金,其行為構成對國家社保基金的詐騙(系犯罪預備),詐騙標的數額特別巨大。因其存在自首和立功,故予以減輕處罰,判處有期徒刑9年6個月。

在袁純偉之前,鄭廣文已被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判刑13年,但與袁純偉不同,法院認定其詐騙對象是委託其辦社保的涉案群眾,而非國家社保基金。

對於43名涉案群眾,一審法院沒有認定為受害者,而是袁純偉的“同案”,對於他們與袁之間的錢款糾紛,法院不予清理。這意味著涉案群眾將不可能追回被騙款項。

南方週末記者 柴會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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