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路沒有捷徑可走】

3月29日,一輛電動自行車在廣安環城北路橫穿公路時,被一輛正常行駛的小型轎車撞倒。事發路段中心為雙黃實線,且設置有硬質隔離欄,電動自行車駕駛人黎某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交警提示: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三輪車橫過機動車道,應當下車推行。有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從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通過;沒有人行橫道、行人過街設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過街設施的,在確認安全後直行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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