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兰检察:层层抓落实 突出试点工作成效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吉林省检察机关检察官业绩考评试点工作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做好舒兰市院先期试点工作,4月8日上午,舒兰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和检察官业绩考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对推进检察官业绩考评试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舒兰检察:层层抓落实 突出试点工作成效


在党组扩大会上,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吉林省检察机关检察官业绩考评试点工作组织实施方案》和省检察院尹伊君检察长重要讲话精神,检察官业绩考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议了《舒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业绩考评试点工作组织实施方案》。

在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按照《舒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业绩考评试点工作组织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各责任部门的任务和分工,详细划分了工作步骤,确保检察官业绩考评试点工作各项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舒兰检察:层层抓落实 突出试点工作成效


围绕下一步试点工作开展,该院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以各部门为单位认真学习省检察院尹伊君检察长在全省三级院检察长会议上的讲话和市检察院赵彦峰检察长在全市检察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充分认识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学深悟透,抓住工作重点。

二要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各部门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根据本部门业务工作的特色亮点,研究细化符合自己部门实际的考评指标,突出试点工作成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要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院党组成员和各部门主任要率先垂范,真抓实干,以优化“案-件比”为核心重点的考评体系,让检察官在办案中切实负责,把案件办到极致,办到最好。

四要通力合作,深入推进试点工作落实。

各部门要在4月10日前结合本部门、本业务线条实际,研究制定本业务部门《检察官业绩考评试点工作组织实施方案》,政治部、办公室等有关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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