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答辯書的書寫格式和細節

民事答辯書

民事答辯書,是指民事案件的被告,在收到起訴書副本以後,在法定的期限內,針對起訴的事實、理由、請求,進行回答和辯解的一種文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二五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書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書。被告提出答辯書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書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書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民事答辯書,是民事案件被告提出的,答辯書應當在收到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

起草答辯書的要求:

1. 運用事實、證據和法律,反駁對方的論點和論據。

2. 可以提出新事實和理由,進行必要的論辯。

《民事答辯書範例》 :

民事答辯書

答辯人:湖南省 X X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長沙市 X X 路 X 號

法定代表人:姜 X X ,職務總經理

答辯人就北京 X X 皮革製品有限公司訴其產品質量侵權一案提出如下答辯:

一、原告所述與事實不符,帶有嚴重的主觀色彩

2005年4月,答辯人接到了原告的質量投訴,但是結果並不像原告所述——認可有質量問題,並答應賠償損失。相反,我們得出的結論是產品不存在質量問題,原告有任何損失與我公司銷售的產品無關。原告要求換貨,答辯人雖做出了換貨安排,但這並不表示答辯人的產品存在質量問題。對於銷售公司或者服務部門來說,客戶是上帝,換貨是一種最常見的事情,引起換貨的原因有很多,有時僅僅是滿足客戶莫名的要求而已。如果說換貨一定是因為有質量問題,那麼,這是犯了嚴重的邏輯錯誤。產品是否有質量問題,要經過嚴格的科學檢測,原告的一家之詞是不足以令信服的。況且,如果答辯人的產品真的存在質量問題,那原告怎麼還繼續兩次要貨呢?有質量問題的產品已經不足以幫助他們正常生產,甚至還會給他們帶來損失,為什麼他們還會繼續冒這個險呢?可見,所謂的“質量事件”根本就是講不通的,那是原告自己騙自己的故事。故此,請貴院能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客觀、公正、全面地審理此案。

二、原告的訴訟請求缺乏法律和真實依據,質量侵權不能成立

1. 侵權案件分為一般侵權和特殊侵權兩種,侵權的成立有四個構成要件:第一,主觀上有過錯;第二,行為有違法性;第三,有損害事實的發生;第四,侵權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的因果關係。而作為特殊侵權案件,之所以特殊就在於其適用的是無過錯責任原則,也就是說,在第一點上是有區別的。那麼,作為質量侵權案件——特殊侵權案件的一種,又特殊在其適用的原則分為兩種情況:對於產生者來說,適用的是無過錯責任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一條作出了相應的規定;而《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二條卻規定了銷售者的過錯責任原則,也就是民法中一般的舉證原則,即銷售能夠指明生產者的,認定為主觀上無過錯。答辯人銷售的鉻鞣劑,是答辯人從 X X 化工有限公司購買的,有嚴格的進貨程序,所以答辯人不存在有向原告銷售有質量問題產品的過錯。

2. 質量侵權客觀構成要件——行為的違法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相關規定,就是指產品存在缺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條及第四十六條的規定,銷售的產品存在質量問題是指其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產品包裝上的標準。作為生產者的 X X 化工有限公司向答辯人提供了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並提供了雲南省質量技術結果是等同於質量監督部門作出的。原告未提供雙方認可的、有資質的檢驗部門的質量不合格檢驗證明,就無中生有說答辯人的產品存在質量問題,是不尊重事實和法律。

3. 原告未能說明他們認為的不合格產品和其損害結果之間到底有什麼直接的因果關係,就要求答辯人向其賠償46萬,這是對答辯人合法權益的踐踏,也是對自己不負責任。法律是講求證據的,不能舉證將承擔敗訴的結果。

綜上所述,答辯人未向原告銷售質量有問題的產品,原告的任何損失與答辯人無關,故請求貴院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維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和法律的尊嚴。

至此

湖南省 X X 縣人民法院

答辯人:湖南省 X X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9月15日

附:本答辯書副本一份


民事答辯書的書寫格式和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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