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冷战了三个多月,我想让她跟我道歉。他却对我不理不睬。我想知道他是怎么想的?

抖音忘我


冷战了三个多月,难道还想继续下去吗?

还在等着对方跟你道歉?难道就没有想过自己主动一点去找她亲热一下吗?

夫妻之间,不要太过计较,有句俗话说,家不是讲理的地方,多跟她讲讲情吧。

想想你们结婚这么多年,是怎么一步一步走入婚姻的?

我相信,你们也曾经有过热恋,只是生活的琐碎冲淡了你们对爱的激情,彼此开始变得患得患失。

说实话,哪对夫妻之间又会没有任何矛盾呢?

我跟爱人之间,也会吵架,最初也会冷战,但最多不超过三天,双方再冷战下去,我感觉我会郁闷无比。

我看不到他的脸,我就会想他,我触摸不到他的温度,我就会思念。

我几天不跟他说话,感觉家里的空气似乎都要凝固了。

家庭气氛显得尴尬无比。

想想,一个家,夫妻之间打冷战,两个人互不说话,都不沟通,这个家的意义又在哪里?

跟陌生人有区别吗?

可能,还不如一个陌生人呢。

陌生人见面,偶尔还会友好的跟对方说一句“你好”呢。

可你们夫妻呢?却闹到如此地步。

赶紧想办法打破僵局,重新拥抱温暖幸福吧。

给她一点爱,她就会还你一片阳光!

欢迎【关注】莺歌yan舞,让我们一起拥抱幸福,感受温暖。

莺歌yan舞


冷战三个多月,我想这个男人根本就没有哄女孩子的技巧,或者是根本就没有把这个女孩子当做一回事儿,因为热恋中的男女。吵架的时候也只是一会儿,随即便会忘掉了。因为这样的男女一般都是感情很深厚的,所以说,不存在着两个人冷战三个月的结果,如果说冷战三个月谁也不理谁的话,我想这个过程当中,可能都会以为对方失望了,对方都这一这段恋爱失去了信心,所以才有了彼此都不理解,更不愿意低头的结果,从而导致了双方都对这段感情有了失望的感觉。这种时候我想还是继续保持这种状态吧,如果合得来就在一起,如果不合得来就算了,因为刚刚发生矛盾,冷战的时候,作为男人,你没有抓住机遇,没有迅速的为了哄女孩低下头,这样的话显现出了你的大男子主义,我想即便是结婚了,你们也不会幸福。



伊春美食美客


你们是在练内功,比谁的意志力强吗?

情侣间有矛盾,争执几句,也很正常。但从字面上看,你俩都有点牛劲,死认一个理。这事我会错吗?针尖对麦芒,谁也说服不了谁,谁也不服谁。

既然你对,那我不说了。两人世界从这时开始,鸦雀无声,只有钟声仍按部就班,滴嗒,滴嗒,向前奔跑着。而最可怕的冷战开始打响。

三月来,两人似乎成了哑巴。一天不说一句话。有时弄出很大的响声,以示抗议,。也在告诉对方,我对你行为的不满。

我说你们呀,这么冷战好玩吗?特别是作为男人的你,难道宽宏大量点对女友犯错吗?何必一定要与女友争个你高我下。也许这事是你对,但也不必斤斤计较一定要女友向你道歉。这事算你赢了,但也许你会输掉感情。女友对你的所作所为,彻底灰心了,这男友,小心眼。如我与他结合,那以后的日子没法过,还是趁早断了吧。

看,由于你的固执,活生生把这段美好姻缘给葬送了。

这时,你感到你赢了结果,输了感情值吗?快,别死要这个面子,情侣间不要水落石出你对我错,向女友道歉吧,不要在冷战下去了。日子越长,那真有可能把感情战没了。你自已想下,我说得有理吗?。





浪花一朵广雪水


说的什么跟什么?她跟他是谁?谁的错?



枫儿63


好复杂哦!一个他,一个她---难道你的性取向还是双向选择?


楽锦


你好

首先不说冷战是谁引起的,但是这个结果两个人都有错,可能女朋友错在先,但是想要达到你要的结果,只有一种可能就是你先绅士地请求她的原谅,然后两个人再好好的沟通找到问题所在,这个时候就可以理性的让她向你道歉,但是感情世界里没有必要为了满足自己的自尊心而让自己的感情经受考验,这个有点得不偿失,都说家庭不是讲理的地方,我只同意一半,前提是你要搞清楚你们讲理是为了什么,这个还是很重要的。现在回答你的问题,她想的是想让你哄哄她。


情感小猜


那个他,她?


柒潶


首先你要搞清楚你怎么想,你俩的矛盾是原则性问题吗?谁低头认错很重要吗?如果是原则性问题,大家互不相让叫性格不合,时间长矛盾自然越多,还不如早分开,如果和原则无关不管谁错,只要是真爱,任何一方肯主动低头,服软,对方的台阶早就备好等你下了,无论情人或夫妻有矛盾,首先要的不是输赢对错,是态度。结合自身,你明白点什么了吗?


露珠滴答


你们是偶尔冷战要他哄你一下还是经常这样?如果是经常,估计他己经烦了,正在想离婚算了,太累。


暗香盈袖129


你要想他是怎么想的话,我告诉你::他同样是想你先给他道歉,如你们双方都这样想的话那你们的婚姻就将走向破灭,因造成这种情况不应说是那个单方面的错,我想你应该多少都有点错,为了一家人能和和睦睦的生活下去,难到你就不该站主动吗?如你先给他道歉的话会输什么,实质我认为你继续这样将持下去的话,到时很有可能是双方都输得底底都没得。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