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子女婚慶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金 甘孜州公開曝光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四川在線消息(記者 遊飛) “五一”將至,為強化警示教育,營造風清氣正的節日氛圍,4月30日,甘孜州紀委監委公開曝光近期查處的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1、甘孜州婦女聯合會主席穆黎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2019年8月,穆黎未按規定履行操辦子女婚慶事宜報備手續,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金20488元。2020年2月,穆黎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康定市行政審批局局長(康定市原政務服務中心主任)李先富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康定市政務服務中心違規發放年休假補助、清潔費、值班人員伙食補助等29579元。2020年3月,李先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理塘縣高城鎮康巴村黨支部書記扎吉、村委會主任阿措等3人違規公款購買菸酒問題。2016年12月,理塘縣高城鎮康巴村支部書記扎吉、村委會主任阿措、村會計斯郎澤仁共同商量決定,用2017年藏曆新年文化活動經費購買菸酒,共計2500元。2020年3月,扎吉、阿措、斯郎澤仁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稻城縣公安局政委劉志剛不如實報備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問題。2019年1月,劉志剛未如實報告操辦本人婚慶事宜,實際宴請標準1200元/桌,報備隱瞞為800元/桌。2020年1月,劉志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爐霍縣駐政府辦紀檢監察組組長清珍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金問題。2019年10月,清珍在未履行報備手續情況下,舉辦喬遷新居宴席,並收取管理服務對象禮金4600元。2020年3月,清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甘孜州紀委監委提示,廣大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要在廉潔過節上當好表率,抵制“節日病”,帶頭弘揚優良作風。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緊盯老問題和新表現,堅持露頭就打、精準糾治,推動全州作風建設不斷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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