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县法院15名法治指导员包村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4月29日至30日,由井陉县法院选派的15名法官担任法治乡村指导员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开始进驻乡村帮助开展农村基层治理和法律服务工作。

法治乡村创建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井陉县被确定为省级法治乡村建设试点县。为进一步提升全县法治乡村建设水平,井陉县人民法院按照县委县政府制定的创建省级法治乡村建设试点县实施方案,选派担任15名法官担任法治乡村指导员分包7个乡镇15个试点村开展工作。

井陉:县法院15名法治指导员包村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法治乡村指导员的主要职责是:推进法律服务,建立“法律顾问在您身边”微信群,推广两个顾问平台,方便群众随时咨询,及时解决法律问题;协调各类资源,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学法、懂法、用法,依法有序反映诉求;开展形势分析研判,建立法治乡村创建台账,收集和报送不稳定信息,形成村情治理动态分析,向法治乡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基层治理工作意见和建议;每月至少一次到农村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掌握法治乡村创建工作进展情况,留存影像资料,工作内容编辑后统一收集汇总,于每月末报法治乡村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指导法治乡村创建工作各项任务目标的落实。

这次15名包村法治指导员入村,主要工作是与乡村对接,了解法治乡村工作开展情况,确定工作短板,制定帮扶措施,并根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台账,推进任务落实。(李忠勇 甄晓霞)

井陉:县法院15名法治指导员包村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图为该院法制乡村指导员入村工作的情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