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懸賞通告!臨汾人見到這7人請舉報~~"

為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依法懲處犯罪行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同時,給犯罪嫌疑人改過自新、爭取寬大處理的機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特通告如下:

一、在逃人員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前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二、由於客觀原因,本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到公安機關投案的,可以委託他人代為投案。犯罪後逃跑,在被通緝、追捕過程中,主動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機關抓獲的,視為自動投案。

三、在逃人員的親友應當積極規勸其儘快投案自首。經親友規勸、陪同投案的,或者親友主動報案後將在逃人員送去投案的,視為自動投案。

四、在逃人員有檢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以及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或者有積極協助司法機關抓獲其他在逃人員等立功表現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依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五、在逃人員要認清形勢,珍惜機會,儘快投案自首,爭取從寬處理。在規定期限內拒不投案的,公安機關將依法懲處。任何人不得為在逃人員提供隱藏處所、財物、交通工具,為其通風報信或者作假證明包庇,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條件幫助其逃匿。經查證屬實,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凡知悉在逃人員情況、信息的公民,都有義務向公安機關檢舉揭發。公安機關將對檢舉揭發人員予以保護和保密。對威脅、報復舉報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提供有價值線索抓獲在逃人員或直接抓獲在逃人員的,公安機關將視情況予以20000-60000元獎勵

舉報電話:0357-8122110;0357-8121342

特此通告

附:犯罪嫌疑人照片

2020年4月9日


白軍強

身份證號:142629197411071015

戶籍地:山西省浮山縣城內北關街3號樓4單元201室


郭 毅

身份證號:142601198108112839

戶籍地:山西省臨汾市堯都區建設路25號樓4單元201號


李曉明

身份證號:142629198305201036

戶籍地:山西省浮山縣天壇鎮北垣村1號


常引根

身份證號142601195501081318

戶籍地:山西省臨汾市堯都區中大街濱江明珠3號樓2單元301


喬海濱

身份證號:142629196806111013

戶籍地:山西省浮山縣城關鎮西關村


黃新華

身份證號:612330197707190656

戶籍地:陝西省佛坪縣大河壩鎮五四村大河壩街


劉雅寧

身份證號:612323197010050094

戶籍地:陝西省洋縣洋州鎮紙坊路4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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