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齊哈爾市法院、司法局、市場監管局建立知識產權糾紛訴調對接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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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齊哈爾市法院、司法局、市場監管局建立知識產權糾紛訴調對接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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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齊齊哈爾市中級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市法院舉行了建立知識產權糾紛訴調對接機制會籤儀式,並召開了新聞發佈會。齊齊哈爾市新聞傳媒中心旗下的各媒體記者受邀參加了會籤儀式和新聞發佈會。

會籤儀式和新聞發佈會由市法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隋寒冰主持,市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李國軍對市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工作情況和建立知識產權糾紛訴調對接機制的意義及運作流程進行了新聞發佈,市司法局二級調研員吳超軼介紹了我市人民調解中心開展知識產權民事糾紛調解工作的相關情況,市市場監管局四級調研員陳力強通報了三部門會籤的《關於建立知識產權糾紛訴調對接機制的意見》的主要內容。

據瞭解,近年來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蓬勃發展,我市知識產權運用、保護和管理水平得到進一步提高。與此同時,知識產權糾紛案件數量逐年增長,且呈現多樣性和複雜化的趨勢。2019年市法院共審理138件知識產權一審案件,涉及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不正當競爭、反壟斷、特許經營等,幾乎涵蓋了知識產權案件的各種類型。為進一步加強我市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構建知識產權糾紛便捷、高效、經濟、多元化解渠道,深化知識產權審判領域改革創新,優化知識產權保護環境,更有力地服務鶴城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市法院與市司法局、市市場監管局在反覆研究協商的基礎上,共同制定了《關於建立知識產權糾紛訴調對接機制的意見》。

《意見》立足知識產權強市建設,緊扣人民群眾司法需求,為加強知識產權審判領域改革創新做出有益嘗試。《意見》確立了調解優先、調判結合的工作原則,積極引導和鼓勵當事人選擇調解方式解決知識產權民事糾紛。《意見》規定經調解中心調解達成的調解協議,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賦予調解協議強制執行力;對於已經進入訴訟程序的知識產權民事糾紛案件,在徵得各方當事人同意後,法院可以委託或邀請調解中心進行調解或協助調解。

建立知識產權糾紛訴調對接機制,是整合社會資源、行政資源、司法資源,快捷化解知識產權糾紛、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有效路徑和重要渠道,對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具有積極作用。市法院、司法局和市場監管局表示,將搶抓新機遇、實現新跨越,加強知識產權審判領域改革創新,積極開展知識產權糾紛訴調對接工作,打造具有較高社會公信力的知識產權糾紛多元化解平臺,促進知識產權糾紛依法、公正、高效化解,為我市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實施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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