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可移,判不可搖”——唐執法名相李元紘為什麼總跟水磨死磕

唐朝有一個清廉正直、勤政為民、執法如山的宰相李元紘,他任職多年不謀私利,從不改善自己的宅第,也從不講究他的車騎馬匹,生活極其簡樸,自己得到朝廷的封賞賜物,都分給別人,死後連陪葬的物品都難以備齊,就連歷任武則天、唐睿宗、唐玄宗三朝的名相宋璟也對他很是敬佩和推崇,說:“李侍郎引宋遙之美才,黜劉晃之貪冒,貴為國相,家無儲積,雖季文子之德何以加也!”他認為李元紘能夠推薦宋遙這樣的賢才,罷黜劉晃這樣的貪官,自己貴為宰相卻家中沒有什麼積蓄,即使是季文子也比不上他的才能和品德。


“南山可移,判不可搖”——唐執法名相李元紘為什麼總跟水磨死磕

季文子是春秋時期魯國的正卿(最高執政大臣),曾輔佐了魯宣公、魯成公、魯襄公三代君主,勤於理政,儉於治家。他厲行改革,推行“初稅畝”,也就是承認土地私有,不分公田與私田,按田畝數交稅,這是中國最早的土地稅。“初稅畝”使奴隸和農民從井田的束縛上獨立出來,積極開墾私田,既改善了人民生活又增加了政府收入,可謂善政。此外季文子也很清廉,司馬遷在《史記·魯世家》中稱讚他"家無衣帛之妾,廄無食粟之馬,府無金玉"。有人嘲笑他身為正卿,妻兒沒有一個人穿綢緞做的衣服,家裡的馬匹只喂青草不喂粟米,甚至還有人質問他這樣做會被百官恥笑,影響魯國的聲譽。他淡淡地回應:“我也想讓妻兒都穿上華服,可是我看到我們的百姓還有很多人吃著粗糧、穿著破衣,如果我讓只讓自己的妻兒馬匹穿好吃好,我就不配輔佐君王。而且我只聽說國家因為有德而顯榮,沒有聽說過因為妻妾和馬匹而顯榮的!”

李元紘的才能和品德與季文子相比,的確是有過之而無不及。他最為人們所稱道的就是公正地審判和解決了一件官民財產糾紛。這個“官”還是當時權傾朝野,隆寵最盛的太平公主,而此時的李元紘還只不過是個七品小吏——司戶參軍。

太平公主是武則天的女兒,唐中宗李顯和唐睿宗李旦的妹妹。她擁有五千戶食邑,最多時達到萬戶,遍佈長安近郊,而且大都是靠近水源,灌溉方便的良田。這個寺院正好臨近太平公主的莊園,依著水源建了座水碾坊。唐中宗年間,太平公主到這座寺院上香,看中了寺院的碾磑,便強行據為己有。


“南山可移,判不可搖”——唐執法名相李元紘為什麼總跟水磨死磕

碾磑,又叫水碾,是利用水力推動碾輪轉動來碾壓粉碎穀物的石磨,它解放了人力和畜力,而且可以日夜不停地轉動,大大提高了生產的效率。唐朝隨著經濟的發展,糧食產量大大增加,也推動了糧食加工業的發達。在唐朝,開水碾坊是個暴利的行業,據說高力士就曾經在京城長安的西北截灃水開水碾坊,並轉五輪,“日破麥三百斛”,大獲其利。高額利潤吸引了很多達官顯貴和寺院參與到水碾坊的經營中來。


“南山可移,判不可搖”——唐執法名相李元紘為什麼總跟水磨死磕

碾磑和改進後的水轉連磨

唐朝隨著社會經濟的日漸繁榮,寺院經濟也不斷髮展和擴張,達到了鼎盛階段。寺院的收入除了來自皇帝的賞賜,信徒的佈施,還來自於土地的買賣和兼併,水碾坊的運營。對於寺院經濟的繁盛和擴張,當時很多官員痛陳其弊,武則天執政時期,狄仁傑曾經批評寺院“膏腴美業, 倍取其多,水碾莊園,數亦非少”。

這樁案件,實際上就是唐朝寺院經濟與世俗地主顯貴在水碾經營爭利上矛盾激化的一個縮影。

寺院將太平公主告到雍州府衙,當時的雍州司戶正是李元紘,他經過審問,見事實清楚,是太平公主倚仗權勢強佔了寺院的碾磑,便大筆一揮將碾磑判還給寺院。雍州長史竇懷貞一看判詞嚇壞了,他畏懼太平公主的權勢,下令李元紘改判。李元紘一身正氣,不為所動,在判詞後又加附了一句:“南山或可改移,此判終無搖動。”維持原判不變。太平公主雖然驕橫,但畢竟明搶在先,公判在後,只得歸還水碾坊。後來“執法如山”也就成了司法公正的代名詞。

此後,李元紘又先後擔任了好畤縣令、潤州司馬、萬年縣令,政績卓著,深得百姓愛戴。他的才能得到了唐玄宗的賞識,被提拔為京兆尹,負責疏通三輔境內的河渠,於是李元紘又跟水磨死磕上了。

唐都長安,地處關中平原,主要的糧食作物是水稻,灌溉用水的需求量很大。而水碾作為一種先進高效又獲利豐厚的產業,成為達官顯貴和寺院爭相逐利的對象,他們利用特權,紛紛圈佔水源,私設水碾坊。水碾的運轉需要利用水流自上而下的勢能來帶動輪軸轉動,從而推動碾輪的循環運轉。為了提高落差,上游往往截流蓄水,導致下游水流速度減慢,泥沙淤積,渠道堵塞,使下游農田得不到灌溉。唐高宗時期,永州長史長孫祥曾上書請求拆毀鄭國渠和白渠上的碾磑,因為那些“富僧大賈”競相在水渠上建造碾磑,導致鄭、白二渠由原來“溉田四萬餘頃”變成“止溉一萬許頃”。

據《舊唐書》記載,當時長安“諸王公權要之家,皆緣渠立磑,以害水田”,達官顯貴們私設的水輾坊沿著水渠設立,農田深受其害。所以,開元九年(721年),唐玄宗下令京兆尹李元紘“疏決三輔”。“三輔”是指京都長安劃分的三個區域:左馮翔、中京兆和右扶風,“疏決三輔”,也就是拆毀三輔水渠上的所有水碾。

在拆碾的過程中,李元紘承受了巨大壓力。據《舊唐書》記載,唐代宗曾下令拆除鄭、白渠支流的水碾,昇平公主和郭子儀在白渠支流上也各有兩座水磨坊,畏於二人權勢,負責拆除的官員不敢毀撤。昇平公主向唐代宗哭訴,請求保留。代宗說:“我頒佈此詔書,就是為天下百姓考慮的,你難道不明白我的意思嗎?你應該做個表率帶頭拆毀。”昇平公主見代宗態度堅決,才不得不拆毀了私設的水碾坊。李元紘要拆毀這些水碾坊,必然也會觸犯到那些達官顯貴的巨大利益,遭到他們激烈反對,所幸李元紘向來以體恤百姓、公正無私、執法如山著稱,加上有唐玄宗的支持,三輔水渠上的水碾被徹底拆除,農田的灌溉暫時得到了解決,“農民大獲其利”,三輔百姓對李元紘感激不已。


“南山可移,判不可搖”——唐執法名相李元紘為什麼總跟水磨死磕

事實上,早在西晉時期就已經出現了水碾運轉導致河渠堵塞,侵奪農田水利,危害農業生產的情況,歷代政府也在衝突嚴重時採取限制和拆除的措施,但都是一時見效,過後又死灰復燃,總是拆了建,建了拆,拆了又建。為此,唐玄宗頒佈了中國的第一部水利法——《水部式》,規定“諸水碾磑,若擁水質泥塞渠,不自疏導,致令水溢渠壞,於公私有妨者,碾磑即令毀破。……每年八月卅日以後,正月一日以前聽動用,自餘之月,仰所管官司,於用磑斗門下著鎖封印,仍去卻磑石,先盡百姓灌溉。若天雨水足,不須澆田,任聽動用。”也就是要以保證百姓的農田灌溉為先,凡是私設水碾導致泥沙淤積於渠底,水溢渠壞,農田得不到灌溉的,馬上拆毀。水碾只能在每年的八月三十日至正月一日之間使用,其餘時間必須將水磨坊的進水閘門加鎖封印,並且拆下碾石。如果遇下雨天農田不需要灌溉,水碾可以聽任使用。

李元紘不畏強權,雷厲風行,砌底清除了三輔境內河渠上的水碾坊,使農田得到灌溉,得到了百姓的稱讚和愛戴。唐玄宗識其才德,重用他為宰相,死後還追贈太子少傅,諡號文忠。

李元紘與水磨坊的較量,是唐代經濟和政治發展的一個縮影,既反映了唐代農業的發展和繁榮,也反映了唐朝寺院經濟的膨脹及其與世俗經濟之間的利益爭奪,這也為後面唐武宗的滅佛運動埋下了伏筆。在水碾坊的屢拆屢建中,也可以看出政府與豪強特權階層之間的鬥爭,當民眾利益受侵害時,在正邪較量之間,總會有一些像李元紘那樣的鐵骨英雄從歷史的激流中站出來,肩擔道義,為民請命,而統治者出於鞏固統治的目的,也大多會以保障人民利益為先。當然,在封建社會,正直有才幹的臣子也要得遇明君才能有所作為,從這點看來,李元紘與唐玄宗也可算得上是君臣相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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