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烟台高管性侵案,我们看到了什么?


近日,烟台高管涉嫌性侵养女案引发关注并持续发酵,让我们来回顾下发生了什么。

从烟台高管性侵案,我们看到了什么?

2015年4月份

李某的母亲为了冲灾,想给女儿找养父母。经人介绍,与鲍某认识了,他大概花了半年的时间,成功获得了母女的信任,并非法领养了李某某。

2015年11月份

鲍某带着刚满14岁的“女儿”李某某来到北京上学。两人同吃同住,这一年鲍某43岁。

2015年12月31日

鲍某在黑暗抱住李某,强行脱掉了被害女孩的衣服,并对她进行了性侵犯。

2016年初

刚满14岁的李某拿到手机,在百度上查询“下体疼痛的原因”,弹出一个医生诊疗的对话框,看头像是一位“医生奶奶”。

在“医生奶奶”的指导下,李某报警了,警察到家里搜东西,却几乎什么都没搜到,鲍某从家里“消失”了,警察叔叔没有证据,第一次报警,不了了之。

2016年2月7日(除夕)到2月14日(正月初七)。

鲍某把李某带去了外地旅游,没有让她回老家陪母亲。

2016年4月左右

鲍某获得了一份新工作,烟台一家跨国石油服务集团的副总裁兼首席法务官,于是带着李某离开北京,搬家到山东烟台。

2017年

家里换了一个新马桶,鲍某强行把李某抱到了洗手间,扒下她的裤子,按坐在马桶上“欣赏”。

制定了许多的规则,比如上厕所不允许关门。保证随时会登陆李某的微信、QQ,在客厅安装了一个摄像头,他随时随地都能在手机里查看李某在做什么。

2018年2月18日

鲍某连续访问了近数名“送养”“送养小孩”“送养女宝宝”的用户空间,试图寻找下一个目标。

2019年4月8日,不堪重负的李某在烟台自杀,被他人救下后送警。4月9日,李某在烟台市芝罘区某派出所说出了自己的遭遇,在民警陪同下,她到医院做了外伤鉴定和体液擦拭提取。李某找到了一些物证,有带有血液、精液的卫生巾、鲍某擦拭过的纸巾。她还告诉警察,家里的电视机和鲍某的电脑上,都有很多“儿童色情片”,还有她被迫拍下的裸照和视频。家里装的摄像头,一定也拍到很多东西。

从烟台高管性侵案,我们看到了什么?


2019年10月9日决定再次立案,并在本地及其他涉案地做了大量调查取证工作。目前侦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2019年4月到6月

办案警察打电话给李某,让她去领《撤案决定书》,女孩拒绝。5月份,《撤案决定书》还是给到她手上,警方再无回音。

从烟台高管性侵案,我们看到了什么?


6月,鲍某说所有人都听他的,逼李某改口说自己是自愿的。她拼死反抗,在鲍某的辱骂殴打下两人又进警察局。在警方的促使之下,又是协调,调解,回家。

鲍某给李某写了一封保证书,保证书中写道:“给我现在的女儿,和未来的妻子。”

从派出所出来后不久,李某频繁地试图自杀,最后跳进了黄海,可她又被人捞了起来。

李某的母亲,从4月8号接到警方的第一个电话后,立刻从外地赶到烟台。

2019年6月到2019年10月

母亲辞掉月薪本不高的工作,专门料理女儿,此后母女俩人反复在老家、烟台之间往返,拼命维权。

2019年10月9日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检察院的监督之下,李某的案子第二次立案。

随后,女儿在派出所连续做了两个周的笔录,提交了手头上所有的证据。

2019年10月到2020年新年

从二次立案开始算,期间6个月,除了笔录和提交的证据,李某没有收到任何新的回音。

2020年4月9日

《南国窗》报道出来整个事件的始末,烟台芝罘区警方迅速发布了的案情通报,这距离女孩上次报案隔了整整一年。

杰瑞集团、中兴通讯纷纷和鲍某解除劳动关系了,西南政法大学商学院法制企业研究院,解除了与其的兼职研究员关系。

迅速划清界限,彻底撇清关系。

4月11日凌晨,烟台市公安局发布警方通报:关于一女子控告鲍某性侵一案,我局已组成工作专班,并商请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对前期芝罘公安分局侦办的案件事实及公众关注的相关问题正在进行全面调查。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从烟台高管性侵案,我们看到了什么?

本次案件还在调查取证中,其实就案件本身,只是存在取证困难的问题,我们都知道发生了什么,只是是否能有足够的证据把他送进监狱。

但是我想说的是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悲剧,还是要看一个人,李某的母亲。

首先,作为母亲的她,为了冲灾,把不满14岁的女儿交到一个单身男性手中。她的愚昧是导致这个悲剧发生的首要原因。

其次,1998年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二章“收养关系的成立”的第九条明确指出,“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二章“收养关系的成立”的第十一条还列明,“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此外,第十五条指出,“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第十六条补充,“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所以鲍某根本不可能收养李某,收养的背后只能是别有用心。而母亲的无知成了这起惨剧幕后的推手。

再次,从收养到2019年6月之间长达3年半的时间里,女儿经历如此的惨剧竟然一无所知,这是何等的忽视和失职啊。

如果不喜欢小孩,请不要生孩子;如果承担不起责任,请不要生孩子;如果不愿意为孩子付出,请不要生孩子。我们可以自由选择自己的生活,但是如果选择了生下他/她,请你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你可以给不了孩子很富裕的生活,但是你一定要给他/她足够的关心和爱护,否则,仍将只是一个悲剧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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