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駕被查卻連聲慶幸:滿意, 還好不是醉駕!

日前,泗陽交警查獲一起二次酒駕違法行為

現場被查男子王某連聲說:

還好!還好,不是醉駕!

男子酒駕被查卻連聲慶幸:滿意, 還好不是醉駕!

4月20日下午14時許

王某駕駛無牌照二輪摩托車,被民警查獲

在與王某對話時,民警發現他身上有一股酒氣

且滿臉通紅

於是對王某進行了酒精呼吸測試

經呼氣式酒精含量檢測儀檢測結果為28mg/100ml

王某屬於飲酒駕駛機動車

男子酒駕被查卻連聲慶幸:滿意, 還好不是醉駕!

(王某被查處酒駕後,卻暗自慶幸)

然而

就在民警給王某進行酒精呼氣檢測時

王某一邊吹氣檢測酒精含量

一邊祈禱

當看到自己酒駕檢測結果為28mg/100ml

王某長舒了一口氣

連聲說:滿意,還好,還好,不是醉駕!

原來

2016年12月20日

王某因醉駕後發生事故被民警查獲

經過血檢,王某當時的血液酒精含量達到130mg/100ml

隨後

王某被依法處罰

吊銷駕駛證且5年內不得重新考取

並處拘役45天的處罰

王某再次飲酒駕車被查獲後

不想再次嘗試鐵窗裡的滋味

一直擔心自己是醉駕再次被拘留

當看到自己這次是酒駕不是醉駕時

王某認為自己這次是酒駕就不需要拘留了

說自己心裡的一塊石頭終於落下了

而當民警告知其二次酒駕仍需被處拘留時

王某驚訝得張大了嘴巴

經過了解

王某在第一次因醉駕發生事故後

並沒有痛定思痛,反思自己的違法行為

他認為自己只要不再駕駛小轎車

騎摩托車就不會被查到

殊不知

卻因自己的錯誤僥倖心理

及對法律的無知將再次受到處罰

同時

王某還將因無證駕駛無號牌二輪摩托車被一併處罰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二次酒駕處罰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交警提醒:

飲酒駕駛一旦被查處,在交警信息平臺記錄的違法行為將伴隨駕駛人終生,經學習重新恢復駕駛資格後,不分何時何地,不管間隔多長時間,再次飲酒駕駛均屬於“二次酒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