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不容!老母給倆兒蓋房娶媳還債,66歲無兒管病死家中


天理不容!老母給倆兒蓋房娶媳還債,66歲無兒管病死家中

不孝順也可能獲刑。近日,山東省平邑縣法院審理了一起關於老母親孤死家中的案件,不孝子楊軍、楊海(均為化名)兄弟倆因犯遺棄罪被判刑。

享年66歲的李丙珍(化名),生前住在臨沂市雲蒙景區(原蒙陰縣)羅家溝村。她和丈夫含辛茹苦將兩個兒子楊軍、楊海拉扯大,並蓋好房子幫兒子娶上媳婦。丈夫去世後,李丙珍還負擔著二兒子楊軍結婚的欠賬。讓人寒心的是,正值壯年的楊軍、楊海兩兄弟互相推脫,長期不履行贍養義務,甚至遺棄母親。

2010年左右,李丙珍在醫院查出得了糖尿病,從那以後,她住院治療了三四次,摔倒骨折了三回。其間,花費的六七千元醫療費都是楊海支付的。楊海一直想讓弟弟楊軍平攤這些錢,楊軍也滿口答應,可就是不給錢,後來,因為承包地問題,楊軍和母親鬧了點矛盾,二兒媳婦還砸了李丙珍家。之後,楊軍一家外出打工,幾年沒有回家。此後兄弟倆對母親一直不管不問,李丙珍拖著病體依靠農村低保艱苦度日。

2018年4月初,李丙珍出現糖尿病併發症,病情嚴重,村幹部將其送往醫院,經診斷需要截肢並住院治療。因李丙珍本人無經濟收入且無生活自理能力,村幹部多次聯繫在外地打工的楊軍和楊海,向他們告知李丙珍的病情,催促兩人回家給母親治病。可他們在知道母親病情後都怕花錢,拒不履行贍養義務。

2018年4月27日,李丙珍因無人照料導致病情惡化,在她居住的老年房內孤獨去世。當天,村委會幹部向派出所報案。4月29日,兄弟倆因涉嫌遺棄罪被刑事拘留。5月11日,楊軍被逮捕,楊海被取保候審。

平邑縣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楊軍、楊海對無經濟來源且患病的母親負有贍養義務而拒絕贍養,導致其未能及時就醫去世,情節惡劣,兩人的行為均構成遺棄罪,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平邑縣檢察院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

法庭上,楊軍、楊海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對遺棄母親的行為非常後悔,具有坦白情節且自願認罪,法院依法對二人從輕處罰。遂判決楊軍犯遺棄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楊海犯遺棄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兩人認罪服判,目前該案判決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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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錢不還老母 南開"老賴"不孝子被判刑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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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開法院依法審結轄區首例“拒執罪”案件,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被告人臧某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


被告人臧某與周老太系母子關係,二人因本市南開區一套房屋產生糾紛,後周老太將臧某起訴至法院。法院經審理,判決臧某給付周老太購房款35萬元。判決生效後,臧某未在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義務,周老太遂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向臧某送達執行通知書,要求其依照生效判決履行義務,但臧某不顧母親80歲高齡,長期獨佔房屋,導致周老太臨時借宿親戚家,生活窘迫。同時,臧某無視法院判決,拒不履行判決義務,私自將爭議房屋以84.5萬元的價格予以變賣。其在獲取鉅額售房款後仍拒不履行給付義務,並稱已將上述錢款用於投資股票、購買汽車等,揮霍殆盡。

2016年11月25日,法院決定對不孝“老賴”臧某司法拘留十五日,並於當日將其押送至看守所關押。司法拘留前,臧某在醫院大廳拒絕體檢,醜態百出,並揚言:“法院採取拘留措施,是嚇唬賣白菜的,我不怕。”到拘留所後,臧某仍然狡辯自己身體還有新病未查,請求再次體檢。經拘留所醫師查驗,臧某不存在不能羈押情形。最終臧某被依法收押。司法拘留期間,執行法官也多次到拘留所督促臧某儘快履行義務,但臧某仍不思悔改。檢察機關隨後以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臧某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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