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這些證明被明確不應由社區開具

速看!這些證明被明確不應由社區開具

記者27日從民政部獲悉,經國務院批准,民政部等六部門聯合出臺指導意見改進和規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出具證明工作。意見明確了首批不應由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出具的證明事項清單,包括無犯罪記錄證明、親屬關係證明等20項。戳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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