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陽明:格物致知,知行合一

龍場悟道

“世上本沒有聖人,或者說人人都是聖人!格物,格應是‘去除'之意;物應為'人心之私慾','格物致知'就是去除內心私慾,還心一個光明公正、寂然廖廓的本來面目!是自己對自己的征戰,與外界有何關係?聖人之道,吾性自足,何須外求!此心虛靈不昧,眾理具而萬事出,還向外求什麼?天下無心外之理、無心外之事,理在內為'心',心在外為'理'。

心是事的收縮,事是心的外伸,故內心與外物實是一事,而非二事。朱子讓人向外格物,格來格去,物還是物,心還是心,與我又有何相干?人若不格除內心之非,終究還會作惡,即使向外格盡天地,又有何用呢......”

這個夜晚,發生在王陽明身上的事,史稱“龍場悟道”

理與欲

安貴榮琢磨了一會兒,說:“陽明先生,這理和欲當如何區分呢?吃飯是理還是欲?夫妻床韓之事是理還是欲?還望先生明示!”

“哈哈!”陽明笑了笑,說:“世間有此疑問者,不在少數!吃飯當然是理,否則便會餓死。但不顧腹飽而一味貪食,則為欲;夫妻之事也是理,否則人種將絕,也有失陰陽之道。但不計身體而貪戀床韓,則為欲;除此,家有妻妄,尚在外尋花問柳,是欲;飯時不食,故意捱餓,為欲;夜晚不睡,故意熬夜,為欲;早晨不起,拖延在床,為欲。理,就是那公正中和、恰到好處之境。過度、不及皆是欲,也皆是惡!心的本體是虛靈不昧的,自會感知善惡,你只需還它一個本來面目即可!”

格物致知,知行合一

陽明認為,知和行本為一體,知即是行,行即是知。

知在外為行,行在內為知。他說:“知之明覺精察處即為行,行之真切篤實處方為知。”知行一體,猶如影不離形。這才是真正的知行!臂如,人看到美麗的景色,自然心生歡喜,此為知;就願意多看幾眼,此為行。它是同時相連、一氣貫之的。並非見了美景後,才思量應不應該喜歡?它的中間沒有被斷開,所以是真知行。做官的人,誰不知應清廉愛民,但為何還有貪贓枉法者呢?只因知行之間已被私慾阻斷,故而不能合一。人性中貪婪、惰性、自卑、自傲等,皆為橫在知行間的攔路虎,讓知行不能合一。所以陽明的學說,就是除掉這些攔路虎的!

貪贓者何嘗不知自己的錯誤,但因平日不願格物(去內心之非),不忍向己開刀,凡事隨習氣順滑,故終身不能知行合一。所以知行合一,重在格物。一事當前,人的第一念(即天理、良知)是虛靈不昧的,相應的行動也要隨之而來。但此時私慾也會橫生而阻隔,將人的正確行動抵消,但心中是清楚的!所以平日的“格物”功夫便是診治此弊的妙藥。話再講明一點,就是在日常中鍛鍊“和自已過不去”的功夫,如血壓高又喜肉食的人,偏偏見肉而不吃,和自己過不去,但其實已與“知”合一了,這就是知行合一。

陽明宣揚“知行合一”,只因世人將知行斷裂,皆是嘴上一套、手上一套。知是知,行是行,各行其道,最終知也是白知,行也是妄行。所以,“知行合一”也為一劑修身良藥。世上有這樣一類人,常說掙了錢再孝敬父母,其實終身不能行孝。若知行合一,孝念動時即使沿街乞討,也可孝奉雙親!

刑部主事黃弘綱是陽明的弟子,他說道:“請先生把'天理'和'人慾'講解一二!”

“這個問題,我講過多次。”陽明說,“天理,內稱良知。良知,外名天理,二者實為一物。它是人與生俱來的,是遇事之後的第一念,即不思之念。譬如,房屋失火,家中只我一人,那我跳窗逃生,是為天理、良知。若家中還有老母,而我獨自逃生,則為私慾。凡違背心之公正光明者皆為私慾。其實火起之時,為人子者沒有想不到父母的,只因私慾戰勝良知,故不能知行合一,從而做出不仁不孝之事。所以,我平日讓人在心上'格物',就是為了不讓私慾戰勝良知,遇事之時方能揮灑自如、光明磊落。心是行的發源處,心惡則行必惡,心善則行必善,一切都在心上!我曾講過'一念之動即是行’,故平日裡要把自己不正的心念,臂如貪財之心、好色之心、不當怒而怒之心、不當懼而懼之心一一抖落出來,不要輕饒!時日一久,自然心體清明,自己能管住自己,接人待物也能恰到好處,無過無不及,合乎天理、良知,人也感到輕鬆自在。猶如道家所講的'結聖胎'一般!”

陽明呷了一口茶,繼續說道:“廊清心體,使之纖翳不留,方能真性始見,方有操持涵養之地。聖人之心如同明鏡,纖翳無有所容,故不需擦拭刮磨。但常人之心,如斑垢駁蝕之鏡,必須痛磨一番,方能盡去駁雜。隨後即使纖塵顯現,只須輕輕一拂便歸乾淨,絲毫也不費力。這就算識得仁體了。但人的本性喜歡舒適、簡便,不喜麻煩、艱辛,況其中又有許多習氣存在,所以痛刮'心鏡'也非易事,然只要識破它,再加上恆心和毅力,也就不難了!”

摘自《一代大儒王陽明》作者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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