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网络安全关乎你我他

2015年7月1日,新国家安全法施行,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新国家安全法对我国政治安全、信息安全等11个领域的国家安全任务进行了明确。信息安全在国家安全中占据重要地位,习总书记曾指出,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一起来聚焦网络安全。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发生以来,全国上下众志成城,积极应对,群防群治。但同时,一些不法分子居然利用疫情实施诈骗。2020年,高州市公安机关通过开展“净网2020”专项,深入开展依法打击借疫情实施网络诈骗、网上销售假冒抗疫医护用品等严重危害网络空间安全、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涉网违法犯罪活动,营造网络清朗空间。2020年第一季度,高州网警共侦破涉疫情案件14宗,抓获犯罪嫌疑人26人。

案例一

2020年2月5日,高州市公安局网警大队联合刑侦大队经过缜密侦查,快速侦破一宗利用微信售卖“口罩”诈骗的案件,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2月4日,事主李某报警称,其通过微信认识一名自称“陈恩东”的男子,该男子表示有大量口罩出售。李某与“陈恩东”在微信上沟通后表示希望购买一批口罩,并通过微信、支付宝先后向“陈恩东”转账5000元,但“陈恩东”收到货款后便将其电话和微信都拉入黑名单,事主发现被骗后于是报警求助。2月5日,公安机关将嫌疑人陈某东抓获归案。经审讯,陈某东对自己利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口罩需求量大,而以兜售口罩为名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网络安全关乎你我他

案例二

2020年2月22日,事主杨某向110报案称:其于20日下午3时许添加了一名自称有口罩销售的微信好友,经过沟通后,向对方支付了8000元用于购买口罩,转账成功后却被对方拉黑。接报后,高州市公安局迅速启动打击涉疫情犯罪五快工作机制,网警大队、刑侦大队联合辖区派出所立即对案件展开侦查,在茂名市局反诈中心、网警支队等部门的支持配合下,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2月24日晚,民警驱车500余公里赶赴惠州市,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成功在惠州市博罗县石湾科技园某出租屋将犯罪嫌疑人冼某城抓获,当场缴获作案手机3台。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网络安全关乎你我他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网络安全是共同的而不是孤立的。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维护网络安全是全社会共同责任,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广大网民共同参与,共筑网络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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