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微信、支付寶這樣轉賬=嚴查,這樣發工資=偷稅!

又一重磅消息!央行新規將在元旦執行,支付寶購物消費達5萬以上或轉賬金額達到20萬以上受監控!

消息一出,該話題立刻躥升到微博熱搜榜第二位!

1月1日起,微信、支付寶這樣轉賬=嚴查,這樣發工資=偷稅!


央行又出新規,規定從2019年1月1日開始,使用支付寶和微信等非銀行支付機構進行轉賬交易,超過5萬元人民幣的,必須上交具體細節給央行監管部門進行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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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通知施行後意味著,個人賬戶的大額交易及流水異常將接受央行監控管理。這之中,不僅僅包括銀行賬戶收支情況、網絡銀行收支記錄,還將包括支付寶、微信支付等非銀行支付機構的記錄。

今後,我們個人使用支付寶或者微信購物消費、轉賬金額達到5萬塊錢以上,就有可能被列入大額可疑交易進行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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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大額”又是“可疑”

搞得人心惶惶啊~

彆著急,下面小七就來給您講講,什麼算“大額”?什麼算“可疑”?


二、到底何為“大額”?何為“可疑”?

1、大額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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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規定,金額5萬元以上的單筆現金收支,包括現金繳存、現金支取和現金匯款、現金匯票、現金本票解付,都屬於大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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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規定,法人、其他組織和個體工商戶(以下統稱單位)之間金額200萬元以上的單筆轉賬支付,也屬於大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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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規定,個人銀行結算賬戶之間以及個人銀行結算賬戶與單位銀行結算賬戶之間國內金額50萬元以上、跨境20萬以上的款項劃轉,同樣是大額支付。

難道正常的交易也要被嚴格監管嗎?

其實,銀行對“大額支付”是一個統計和報告,對“可疑交易”才是檢查重點。如果你涉及以下幾種情形,那就要注意了…

2、可疑交易

(1)短期內資金分散轉入、集中轉出或集中轉入、分散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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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想幹嘛?

莫不是準備攜款潛逃到國外啊?

(2)資金收付頻率及金額與企業經營規模明顯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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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個賣日用百貨的小公司

動不動就幾百萬上千萬的流水

不是洗錢是幹啥?

(3)資金收付流向與企業經營範圍明顯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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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做餐飲的

天天收到鋼鐵公司的大額轉賬

再往影視娛樂公司轉,這合適嗎?

(4)相同收付款人之間短期內頻繁發生資金收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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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今天給甲轉100萬,明天又給甲轉200萬

過了兩天甲給你轉了500萬

你說這能不引起別人的注意嗎?

(5)長期閒置的賬戶原因不明地突然啟用,且短期內出現大量資金收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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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都廢了好久了,前段時間突然復活,

而且沒什麼業務,卻有大額轉賬進入,

你是中彩票了?

還是參與了啥見不得人的勾當?

(6)存取現金的數額、頻率及用途與其正常現金收付明顯不符;或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短期內累計100萬元以上現金收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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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用現金交易這肯定會被查的,

看過電視劇裡販毒的、走私的嗎?

都是一箱一箱的現金啊…

(7)頻繁開戶、銷戶,且銷戶前發生大量資金收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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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事兒就去銀行開戶

各個銀行恨不得都有你的戶頭

一旦有大額交易了又怕查

轉了錢趕緊銷戶,這樣不被懷疑才怪…

三、老闆和會計注意:公對私已經開始嚴查!

其實早在今年5月份,央行就發起了一條關於取消企業銀行開戶許可證核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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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中涉及到:自2018年12月1日起,試點地區銀行為企業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時,除按照第一階段業務處理辦法執行外,增加完善賬戶管理協議、增加身份驗證方式、加強“公轉私”管理、健全異常情況處理機制。

各位老闆和會計要注意了,公對私、私對公的這種走賬形式從今年12月1日就已經成為稅務稽查的重點了。所以公對私轉賬不能再有了!不管是公司賬戶還是個人賬戶。一旦被檢測到資金流向異常,你將被清查。

如果公司經常公對私轉賬,你們會面臨哪些風險呢?

1、偷稅漏稅

都知道財務做賬一定是要有原始憑證的,而很多通過個人賬戶轉出去的款項賬面不透明,沒有依法的納稅憑證,很有可能不會提供增值稅發票,這就有偷稅漏稅的嫌疑了,一旦被查,企業將會面臨鉅額補稅懲罰。

2、挪用公款

公司賬戶的資金往來一般是擺在明面上有據可查的,而若是轉到老闆的私人賬戶,就難以區分到底款項是公用還是私用的,前段時間某公司財務人員挪用鉅額公款打賞平臺主播的案子還歷歷在目。

根據法律規定,公司的資金必須要收到監管,不可挪做私用,一旦發現有挪用公款的行為,嚴重的會被定罪入刑!

3、 洗錢嫌疑

一旦個人賬戶大額收款累積次數過多,就會被銀行列為重點監控對象,排查是否存在洗錢的可能。注意,會被列入重點監控的不僅僅是金額大,而且是一年內收款次數多的對象,並不是所以大額交易都會被監控。


四、這樣發工資就是偷稅!

今年,廣東省鶴山市地稅局稽查局對當地某製造企業進行稅務稽查時發現:

這家企業在2014年——2016年期間,通過非法冒用他人的個人身份信息的方式。虛列10多名企業人員,虛增工資費用60多萬元,以此偷逃所得稅20多萬元。

最終這家企業被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40多萬元。很多企業都這樣發工資,但這三種方式發工資就是偷稅:

1、虛列人數,給銀行發的付款指令卻跟申報人數不符,員工參保人數和個稅申報人數也對不上;

2、虛增工資的方式虛增薪資費用,銀行流水明細跟工資表不匹配;

3、分攤高新員工薪水。

這類操作的特點很明顯:

大部分員工的工資都在起徵點上下徘徊,企業平均薪資值也低於市場平均水平。這類小微企業很多,受到波及的必然少不了。

如今社保由稅局統一收取,社保和個稅信息不一致的情況下,稅局很容易發現異常。特別是金稅三期以後,稅務稽查成本非常低。

經過大數據對比,系統分分鐘預警,就看稅局是不是查。要查的話,哪些是重點查處對象呢?

所以說,企業按實際員工薪資發放情況計提費用、申報個稅,老老實實交稅,才是真的。公司的業務往來也一定要按照規定走公帳,千萬不要抱有僥倖心理想著走私賬偷逃稅款,不要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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